其实有个问题
我一直想问的是
如果车祸后车主故意找认识的车行
高报维修费用怎么办
比如机车修3万
就找认识的高报30万
这样就不用赔了
反而变对方赔
这样也行吗
※ 引述《kh (Zusammen)》之铭言:
: ※ 引述《yanggiin (文组pollo)》之铭言:
: 先假定肇责比例是7:3(肇事责任应由车鉴会或专业机构判定)
: 也先假定损害情形为真(即双方的帐单没有灌水)
: 甲损失27万 乙损失3万
: 那在这次事件中
: 甲需负担乙的损失 3万中的7成 即 3*0.7= 2.1万
: (另甲需自付自己损失中的7成 即27*0.7=18.9万)
: 乙需负担甲的损失27万中的3成 即27*0.3= 8.1万
: (另乙需自付自己损失中的3成 即 3*0.3= 0.9万)
: 简单的算法就是把双方的损害金额加总后依肇事责任比例分担
: 即(27万+30万)=30万 甲占7成付21万 乙占3成付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