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dfgh911424 (正心肥宅‧梅川居士)》之铭言:
: ※ 引述《sgcob (SGCOB582818)》之铭言:
: : 说真的 事不关己当然可以大声废死
: : 今天如果立法
: : 凡声名废死者,未来若自身及其家属遇害
: : 加害者免受死刑
: : 这样多给一个选择 废死还会大声表态吗
: : 我想应该会吧?
: : 不会的话,难道死别人家小孩才敢喊废死?
: 今天如果立法让民众选
: 支持废死→自己或亲友被害,凶手不判死刑
: 支持死刑→误判一个死刑,抓一个出来陪葬,如果自己犯案,则加重刑罚。
: 大家觉得呢?
死刑没有抑制得效果
有用的是鞭刑
譬如判无期的鞭刑,每个礼拜鞭50下
鞭到自然死为止
生不如死 才有刑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