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5-05-29 10:26:27※ 引述《Sodium (Sodium)》之铭言:
: 日前法院判决消防队搜救不力 国赔267万
: 找了51天找不到人
: 现在随身GPS装置越做越小 价格也便宜
: 为什么不强制登山者携带GPS发报器呢
: 统一由消防队发放 下山后缴回
: 当迷山或是紧急状况时再启动电源 这样也不需要考虑电池容量
: 新闻事件中的罹难者 当时还可以跟家属通话 既然能通话
: 那发出GPS座标讯号应该也没问题
: 为什么政府不强制登山者携带呢??
真正该做的是建立国家的搜救制度
不要什么杂七杂八乱七八的事情
都叫消防做
还不给经费买消防装备跟补足人力
国家会乱
从这些救急救命的地方就看得出来
你连这些事情都搞不好
国家当然要乱
现在就是一个灭国卖台的 tempo
至于强制装 GPS
你当那东西是万能的吗
每年都有宣导迷路请原地待救
不要下溪谷
不要下溪谷
不要下溪谷
结果还是一堆智障迷路就先切溪谷
你在步道上绝对搜救比较容易
结果老要跑去地势不好
讯号收不到的地方等死
作者:
Green5566 (Green5566)
2015-05-29 10:27:00为何要爬山??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5-29 10:27:00本来就该成立专门的搜救队,一堆人喊警消辛苦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5-05-29 10:27:00每年都宣导不要去大豹溪戏水 还是一堆人年年死在大豹溪
作者:
longya (嗯)
2015-05-29 10:31:00登山客签切结书 出事请勿浪费资源救我
作者:
hihimen (aa)
2015-05-29 10:33:00大豹溪那个不要救就好了,死一死也好,白目
作者: Mercuryben 2015-05-29 10:38:00
科技始于人类的惰性阿 再会算也比不上神来一笔的脑包
作者: Mercuryben 2015-05-29 10:39:00
但是该做的还是要做 坑死人了 该填一下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5-05-29 10:45:00双管齐下 足够经费建立专业救援制度和高额罚款北七登山客
作者:
ll1 (to get her)
2015-05-29 10:50:00人总会想到死路的,再怎么防都没用勇于冒险,这才是台湾人啊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5-05-29 10:51:00至少大豹溪挂掉不会要求国赔啊所以学海写危险海域请勿游泳.改成爬山警告挂了就说有警告很危险唷,自己冒险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