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录影器也有法源阿
台北市录影监视系统设置管理自治条例
但条文没有写监视录影器能用在交通取缔上
柯文哲要用监视器来取缔交通 要送交议会修法 因为他是自治条例
不是一般的管理规范
今天柯文哲讲的好像 他说要马上实行监视器取缔 就能马上取缔一样
你要推政策 至少照游戏规则玩 要修法的先修法再说
而不是说今天不支持这个政策 脑袋装大便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铭言:
: 看最支持柯P的三立証据,也有一些名嘴也骂,然后少部份支持柯P。
: 骂的点都是:目前法令不支持
: 那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很简单啊,修法就好啊。
: 监视器跟测速照像本来就根本一样的东西,今天不就是测速照像有法源,而监视
: 器罚款没法源而已?
: 我是觉得,莫名其妙的点在,名嘴们为什么不要求立委进行修法,
: 反而去骂柯P,这实在莫名其妙。
: 学国民党推网络实名制那样,把气氛吵起来就开始推一条新法,推动
: 修法不是比推一条新法还简单?
: 另外修法让监视器可以开单,应该没什么好争议的吧?测速照像都可以开,监视
: 器不应该开的理由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