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规免罚 法官呛柯P“看谁脑袋

楼主: grant0547 (grant)   2015-04-28 13:56:26
德国基本法(宪法)第一条:
一、人之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及保护此项尊严为所有国家机关之义务。
二、因此,德意志人民承认不可侵犯与不可让与之人权,为一切人类社会以及世界和平与
正义之基础。
三、下列基本权利拘束立法、行政及司法而为直接有效之权利。
很多人搞错民主社会的法治本质,
以为法律主要目的是促进社会进步,
但德国宪法的第一条就明白的告诉你了,
法律是为了维护人性尊严而生。
柯P使用监视器执行行政法规,
那每个经过那个路口的驾驶,
都有一种想法: 会有人看着我。
那这个路口遵守法律的人,也不过是受到严刑峻法的压迫,
其实这就是对驾驶人格的不信赖,而迫害到驾驶违规的人性面。
你一定觉得很好笑,但,我可很认真地说,
违规违法也是人性的表现,而抓违规违法,要符合比例原则。
严刑峻法不是民主法治的原则,
如果是,那些太阳花学生都应该受到最严重的处置,
毫无转圜余地。
一个借由严刑峻法维持的国家,
往往到最后都沦于极权腐败。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4-28 13:58:00
你也太无限上纲了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4-28 13:58:00
德国基本法这被列强押著头写的丧权辱国宪法 你也敢提出来?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04-28 13:58:00
但这里是柯皇地盘,不是德国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8 13:58:00
还好ptt还有很多你这种理性乡民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狮)   2015-04-28 13:59:00
和上一篇比你好废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4-28 13:59:00
柯文哲就是对的 好吗? 你反柯文哲 就是支持马英九 你党工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4-28 13:59:00
你在说新加坡对吧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28 14:00:00
挺你啦 柯文哲把当市长搞成当皇帝 只想"管理"人民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4-28 14:00:00
下去领500吧 42689.2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4-28 14:00:00
名词大家都会讲 手段目的权衡的界线要实际冲突才会有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5-04-28 14:01:00
你太无限上纲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28 14:01:00
台北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不守法 而是死气沈沈 无聊透顶
作者: tel5149 (唉....)   2015-04-28 14:01:00
柯粉:你拿德国宪法反击天龙国法律与柯皇语录!?
作者: oSCo (SC)   2015-04-28 14:01:00
我都转风向了,别再把法律当思考唯一出发点吧
作者: aa1477888 (Mika)   2015-04-28 14:01:00
已经跟你说会用监视器开单 你还是违停 这样裁罚有没有
作者: ezpeer15 (蓝山咖啡)   2015-04-28 14:01:00
所以要看地点原因阿 那你会把治安差地的方跟你家画等号吗 觉得无限上钢+1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28 14:02:00
违停绝非台北最该解决的问题 柯文哲拿此开刀搞错重点
作者: aa1477888 (Mika)   2015-04-28 14:02:00
如果用监视器开单就算极权 那路口临检也不用做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4-28 14:03:00
所以先用下去 不爽的人去告台北市政府再讲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4-28 14:03:00
oSCo代表你错了 学法律 还只会跟风 没自我意识 丢法律脸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15-04-28 14:04:00
德国的监视器下面一定都会贴上贴纸提醒民众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5-04-28 14:04:00
告就告 违规被拍的还呛很大耶 若干台湾人真的有病
作者: muzace (放假)   2015-04-28 14:09:00
真的
作者: oSCo (SC)   2015-04-28 14:13:00
科技解决就好啦,热感应你违规停车一段时间后机器自动拍照举发,省人力有效率啊!还可以凹什么侵犯人权吗
作者: twsphere (人歪吃草~~)   2015-04-28 14:14:00
要这样无限上纲 那就干脆街口监视器都拆了以后要是车祸 犯罪不要再哭腰说都没监视器
作者: oSCo (SC)   2015-04-28 14:15:00
柯文哲脑袋真的没有装大便,他想的是超越法律的更高层次了
作者: shonbn   2015-04-28 15:08:00
超越法律 是 PreCrime 还是 Sky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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