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监视器抓违规免罚 法官呛柯P“看谁脑袋

楼主: bicalcarata (齿齿)   2015-04-28 13:13:08
"台北市长柯文哲打算施行以监视器抓交通违规"
这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政府不能为了防止交通违规,24小时监视民众,
这种行为违反比例原则,太超过了。
大法官释字的意思是说,当年领身分证需要印指纹才能领,也就是说,为了这张身分证,
每个人都必须提供自己的指纹给国家,大法官认为这种规定违反比例原则,
不能为了一张每个人都要有的证件,侵害每个人的指纹隐私。
也就是说,你不能站在侵害人民权利的基础上,说是为了保护人民才这样做,
你可以装违规拍照,因为违法在先才会触动照相机,违法的人没有资格谈公平,
而且违规拍照和警察在路边拍照,都是公权力的行使,为了取缔违规,警察也不是
整天24小时都在路边取缔,所不算过度侵害人民,
这些影像也不会流出作为其他用途,侵害个人隐私。
人民的行车纪录器,不是公权力范围,所以不用加以过度限制,装设目的也是为了
保护自己的用路权,你当然也可以用来举发违规,人民可以,但国家不能主动这么做。
路边的监视器,也不是为了"抓犯罪"而设置的,是为了犯罪后用来"找证据"用的,
目的不一样,一个是积极目的,一个是被动目的,有案件发生才会动用监视器,
而不是没事就一直盯着监视器,一发现违规就抓你。
钱法官的意思就是,希望"国家"不要过度侵害人民权利,不然为了防止家暴,
是不是每个人家里都要装监视器给国家监督?
作者: kuninaka   2014-04-28 13:13:00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作者: x00361 (KBOX)   2014-04-28 13:13:00
那就改成自动违停照相机就好了
作者: GameMaster (PTT)   2015-04-28 13:14:00
大哥哥在看你赞赞赞
作者: nepenthes7   2015-04-28 13:14:00
所以警察无脑站岗的问题怎解决XD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3:14:00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nepenthes7   2015-04-28 13:15:00
法律人到底能不能解决这件事情阿 还是只能嘴砲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4-28 13:15:00
那警察下班后开始录就惹阿 上班后再开始罚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5-04-28 13:15:00
绿吱就是一嘴民主爱台经,一手搞专制一言堂
作者: nextpage (内湿配举)   2015-04-28 13:17:00
那这跟从巷道监视器录影画面找出犯罪行为影片记录一样啊
作者: voyhanxu   2015-04-28 13:17:00
为了防制性侵案,全国男生穿电子内裤监看勃起状态!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5-04-28 13:17:00
作者: t1719482 (相信自己会更好)   2015-04-28 13:19:00
喔~ 所以意思是设置自动违规侦测拍照器就可以,了解在红线内之公共领域安装侦测器,一旦侦测到就拍拍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3:21:00
那电子脚镣的用途是??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5-04-28 13:22:00
这篇正解
作者: deathdancer (怪脚)   2015-04-28 13:22:00
推这篇
作者: ayianayian (123)   2015-04-28 13:22:00
道路是公共场所,家里是私人财产
作者: BlueGlad (让自己每天变的更好)   2015-04-28 13:23:00
2楼正姐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4-28 13:24:00
设置感应式路面..停放超过三分钟自动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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