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5-04-28 13:10:17主要是针对监视器有感而发
不少人还分不懂
那跟超速违规照相的差异
超速测速照相必须你已经违规
才会启动拍下证据
而且必须要提前设置告示牌告知用路人
反之路口监视器是一直在拍
如果警方不需要法律授权
且不需经过民众检举的过程
就可以迳行调画面开单
那就跟没申请的监听一样
即便真有侧录到犯罪行为
也因取得手段不合法不具证据效力
这则新闻的法官认定无效也在此
就是没有人检举也无预先告知
但警方直接看监视器开单
而法律并没有授权警方可以如此
简单来说当然是修法就好
但真的要思考的问题是
授予这种权限没问题吗?
当你认同国家有权管那些太超过的部分
有天国家也能管那些你认为没超过的部分
至于有些人靠北那以后各种犯罪,
监视器都不能当证据?
这只是单纯没逻辑概念,
把不同的事情混为一谈。
重点是有无法律授权的过程,
如果经民众告发检举,
那当然可以调阅监视器画面做证据。
至于谁脑袋装大便
当然是市长啊
脑袋装满了 KMT 塞那么多年的威权大便
所以才常常需要上课把大便代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