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灵车勿挂遗照? 新北市府挨批管太多

楼主: sce76 (piyopiyo)   2015-02-02 13:54:10
※ 引述《DuDu (Doc)》之铭言:
: 市议员林秀惠表示,灵车前放照片,代表家属对往生者的追思,市府发文前未听取各界建
: 议,过程粗糙,让人情何以堪?她说,市议会议事厅内也放两位领袖的“遗照”,却从未
: 听说有人反映惊吓与不适,市府应尊重治丧家属决定。
市议会内放的两位领袖“遗照”,一位是孙文,一位是马英九。
孙文当然没问题,后面那位...算是遗照吗?
参考:
内政部 令
中华民国97年5月20日(补登)
台内民字第0970085552号
 修正“国旗国父遗像及元首玉照悬挂要点”,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国旗国父遗像及元首玉照悬挂要点”
部长 廖了以
国旗国父遗像及元首玉照悬挂要点修正规定
一、各级政府机关(构)、公立学校悬挂国旗、国父遗像及元首玉照,依本要点规定办理

二、各级政府机关(构)、公立学校之礼堂及其他集会场所之正面中央应悬挂国旗,其下
悬挂国父遗像。
下列政府机关(构)除依前项悬挂国旗及国父遗像外,并于国旗及国父遗像对面悬挂元首
玉照:
(一)外交部。
(二)国防部及所属各机关(构)、部队及学校。
(三)侨务委员会。
(四)行政院新闻局。
(五)各国际航空站。
(六)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其他外交部授权机构(以下简称驻外馆处)及其他政
府机关驻外机构。
三、侨团悬挂国旗及国父遗像,由驻外馆处或驻外人员转知其比照本要点规定办理。但公
开集会必须悬挂侨居国国旗及该国元首玉照者,依外交部规定办理。
四、各级政府机关(构)、公立学校办理国际性或两岸交流活动或会议,悬挂国旗、国父
遗像或元首玉照,应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必要时,由各该活动或会议主管机关征询外交
部或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意见办理,不得有损及国家尊严之情事。
五、民间机构、团体及私立学校悬挂国旗及国父遗像,得比照本要点规定办理。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4-02-02 13:54:00
那以后都改挂猪立伦照片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5-02-02 13:55:00
那是通缉犯的照片
作者: gigi2001 (那一天)   2015-02-02 13:55:00
你不懂啦 人家是伟人 其他人是废宅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5-02-02 13:56:00
你不懂啦 那两个对国民党建设良多 其他人都是垃圾
作者: v7q4 ((.)(.)乳剑双修 -|=>)   2015-02-02 13:56:00
胸口有车轮标志的才可以放 懂?
作者: hate56 (国境汁男)   2015-02-02 13:58:00
快了 只是先印起来放而已
作者: HSNU1151XU (( づ′▽`)づ)   2015-02-02 14:00:00
干,原来有一张不是遗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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