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ngw (wei)》之铭言:
: 自己家里也有养狗
: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警察去抄狗肉店也不会额外愤慨
: 之前台湾曾为了狗肉问题吵了起来
: 养狗人士不外乎就是
: 狗很可爱呀(鸡不可爱吗?)
: 狗很聪明呀(猪智商更高)
: 或是有更喷饭的人说
: 你会吃自己的小孩吗?(讲这种话的人是希望狗孩子帮你传宗接代吗?)
: 牛猪鸡都吃了,为什么狗不能吃呢?
: 另外,我认真的说
: 比起狗,我觉得猪可爱非常非常多
: 而且猪智商更是高了狗非常多
: 我当然不赞成香肉店乱抓狗,抓家犬去贩卖
: 但如果是养殖,
: 我是真的找不到反对的理由啊
: 难道就因为台湾人养犬人口众多就禁止吃狗肉吗??
: 猪好可怜哦,如果你长大不要变那么大只又食量那么大就好了TAT
: PS 宠物商如果骗你迷你猪养大别信哦,一定大到超肥
我先说结论 ── 台湾是可以吃狗肉的啊!
动物保护法第12条规定不能杀也不能卖屠体
所以你杀狗杀猫要罚10万到50万
你卖狗肉、猫肉也是罚10万到50万
情节重大或是反复犯行的话会罚20万到100万
但是动物保护法并没有任何一条说不能吃狗肉
这也就是为什么你在新闻上看到取缔香肉店,被抓走的都是老板
要赔钱的也是老板
那些坐在里面围炉吃得很爽的客人并没有罚则
所以,回过头来做个结论
如果你在路边捡到一只狗的尸体、自然死亡的喔不是你杀的喔
你把它带回家煮来吃
或你把你家病死的狗煮来吃,法律上是没罪的
(不过前提是你家的狗你有义务要带它去看医生,动物保护法第11条)
以上.......................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吃狗
当初动物保护法立法时的意旨,应该是民情风俗外加国际趋势吧
btw,最近动保团体们正积极要求政府要修动保法,
把“吃狗肉”列为犯罪事项
台湾应该离全面禁吃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