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审计长:台大402专户没照劝募条例上报备

楼主: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14-09-30 18:40:46
查了一下这个公益劝募条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38
公布日期 民国 95 年 05 月 17 日
法规类别 行政 > 卫生福利部 > 社会救助及社工目
总共32条:
第 1 条 为有效管理劝募行为,妥善运用社会资源,以促进社会公益,
保障捐款人权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 2 条 本条例所用名词定义如下:
一、公益: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二、非营利团体: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第八条公益事业,
依法立案之民间团体。
第 3 条 除下列行为外,基于公益目的,募集财物或接受捐赠之劝募行为及其管理
,依本条例之规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一、从事政治活动之团体或个人,基于募集政治活动经费之目的,募集财
物或接受捐赠之行为。
二、宗教团体、寺庙、教堂或个人,基于募集宗教活动经费之目的,募集
财物或接受捐赠之行为。
第 4 条 本条例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内政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
在县 (市) 为县 (市) 政府。
第 5 条 本条例所称劝募团体如下:
一、公立学校。
二、行政法人。
三、公益性社团法人。
四、财团法人。
各级政府机关 (构) 得基于公益目的接受所属人员或外界主动捐赠,不得
发起劝募。
但遇重大灾害或国际救援时,不在此限。
第 6 条 各级政府机关 (构) 应依下列规定办理前条第二项之劝募:
一、开立收据。
二、定期办理公开征信。
三、依指定之用途使用。
前项政府机关 (构) 有上级机关者,应于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
将办理情形函报上级机关备查。
劝募团体基于公益目的,向会员或所属人员募集财物、
接受其主动捐赠或接受外界主动捐赠者,
依第一项规定办理,
公立学校并应于年度终了后二个月、
其他劝募团体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
将办理情形及收支决算函报许可其设立、立案或监督之机关备查。
第 7 条 劝募团体基于公益目的募集财物 (以下简称劝募活动) ,
应备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向劝募活动所在地之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但劝募活动跨越直辖市或县 (市) 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前项申请许可及补办申请许可之程序、期限、应检附文件、许可事项
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 8 条 劝募团体办理劝募活动所得财物,以下列用途为限:
一、社会福利事业。
二、教育文化事业。
三、社会慈善事业。
四、援外或国际人道救援。
五、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之事业。
第 9 条 劝募团体于最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机关应不予劝募许可:
一、违反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或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有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经主管机关废止其劝募许可。但其负责人
或代表人经无罪判决确定者,不在此限。
三、有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或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
销其劝募许可。
第 10 条 劝募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机关得废止其劝募许可:
一、劝募团体之负责人或代表人因进行劝募涉犯罪嫌疑,经提起公诉。
二、依第十六条规定开立之收据,记载不实。
三、违反会务、业务及财务相关法令,情节重大。
第 11 条 劝募团体申请劝募活动许可之文件有不实之情形者,
主管机关得撤销其劝募许可。
第 12 条 劝募团体办理劝募活动期间,最长为一年。
第 13 条 劝募团体应于邮局或金融机构开立捐款专户,
并于劝募活动开始后七日内报主管机关备查。
但公立学校开立捐款专户,以代理公库之金融机构为限。
第 14 条 劝募行为不得以强制摊派或其他强迫方式为之。
亦不得向因职务上或业务上关系有服从义务或受监督之人强行为之。
第 15 条 劝募团体所属人员进行劝募活动时,
应主动出示主管机关许可文件及该劝募团体制发之工作证。
但以媒体方式宣传者,得仅载明或叙明劝募许可文号。
第 16 条 劝募团体收受劝募所得财物,应开立收据,
并载明劝募许可文号、捐赠人、捐赠金额或物品及捐赠日期。
第 17 条 劝募团体办理劝募活动之必要支出,得于下列范围内,
由劝募活动所得支应:
一、劝募活动所得在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者,为百分之十五。
二、劝募活动所得超过新台币一千万元未逾新台币一亿元者,
为新台币一百五十万元加超过新台币一千万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三、劝募活动所得超过新台币一亿元者,
为新台币八百七十万元加超过新台币一亿元部分之百分之一。
前项劝募所得为金钱以外之物品者,应依捐赠时之时价折算之。
第 18 条 劝募团体应于劝募活动期满之翌日起三十日内,
将捐赠人捐赠资料、劝募活动所得与收支报告公告及公开征信,
并报主管机关备查。
前项劝募活动所得金额,开支新台币一万元以上者,
应以支票或经由邮局、金融机构汇款为之,不得使用现金。
第 19 条 劝募团体办理劝募活动所得财物,
应依主管机关许可之劝募活动所得财物使用计画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如有賸余,得于计画执行完竣后三个月内,
依原劝募活动之同类目的拟具使用计画书,报经主管机关同意后动支。
前项之賸余款项再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 20 条 劝募团体应于劝募活动所得财物使用计画执行完竣后三十日内,
将其使用情形提经理事会或董事会通过后公告及公开征信,
连同成果报告、支出明细及相关证明文件,报主管机关备查。
但有正当理由者,得申请延长,其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劝募团体应将前项备查资料在主管机关网站公告,
主管机关并定期办理年度查核。
第 21 条 主管机关得随时检查劝募活动办理情形及相关帐册,
劝募团体及其所属人员不得规避、妨碍或拒绝。
第 22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将劝募所得财物返还捐赠人:
一、非属第五条规定之劝募主体发起劝募。
二、劝募活动未经许可。
三、劝募活动之许可经主管机关撤销或废止。
但于撤销或废止前,已依原许可目的使用之财物,经查证属实者,不在此限。
四、逾许可劝募活动期间而为劝募活动。
五、违反第十四条规定。
前项财物难以返还,经报请主管机关认定者,应缴交主管机关,
依原劝募活动计画或相关目的执行,并得委托相关团体执行之。
劝募团体办理劝募活动所得之賸余财物,
因劝募团体解散或未依第十九条规定办理者,依前二项规定办理。
第 23 条 主管机关应将已核定之劝募活动、其所得及使用情形等资料予以上网公告。
第 24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制止仍不遵从者,
处新台币四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
并公告其姓名或名称、违规事实及其处罚;
经再制止仍不遵从者,得按次连续处罚:
一、非属第五条规定之劝募主体发起劝募。
二、劝募活动未经许可。
三、劝募活动之许可经主管机关撤销或废止,仍为劝募活动。
四、逾许可劝募活动期间,仍为劝募活动。
前项罚锾,于劝募团体或其他法人、团体,并罚其负责人或代表人,
并公告其姓名。
第 25 条 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经制止仍不遵从者,
处新台币四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
经再制止仍不遵从者,得按次连续处罚;
情节重大者,并得废止其劝募许可。
第 26 条 违反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或第二十二条规定者,
得予以警告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
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第 27 条 规避、妨碍或拒绝主管机关依第二十一条规定之检查者,
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强制检查;
情节重大者,并得废止其劝募许可。
第 28 条 违反第六条规定者,
由其上级机关、许可其设立、立案或监督之机关予以警告并限期改善,
届期未改善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第 29 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者,除依本条例处罚外,其有犯罪嫌疑时,
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 30 条 本条例所定之罚锾,除第二十八条规定者外,由主管机关处罚之。
第 31 条 本条例施行细则,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 32 条 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4-09-30 18:41:00
直接把柯p抓去关啦 弄的社会好乱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9-30 18:41:00
一楼ww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9-30 18:41:00
推一楼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9-30 18:42:00
跟什么人人得而诛之 枪杀差不多等级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09-30 18:43:00
乙太公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4-09-30 18:43:00
MG149则是依台大医院行政命令与学术研究资源专款管理要点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鸭)   2014-09-30 18:43:00
跟敢连P作对的人都应该抓去枪杀~怎么可以冲撞KMT体制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9-30 18:43:00
原PO小钓手
作者: KTFGU (kitty)   2014-09-30 18:44:00
现在已经六点多了 前面的还不下班吗
作者: pfish9130 (猪头~)   2014-09-30 18:44:00
中国的几十亿放著烂,追着一个19K的跑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4-09-30 18:44:00
超过50个字了
作者: koala945 (无尾熊)   2014-09-30 18:44:00
直接判柯P关10年,就算当选也无效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30 18:44:00
奇怪 党工也要加班喔? 还是党工是责任制?
作者: ufo15526368   2014-09-30 18:45:00
纯推1F 见解正确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9-30 18:45:00
天啊,万一柯P当选,会不会有人崩溃跳楼
作者: iamsewei (少年阿兵)   2014-09-30 18:45:00
某楼女朋友应该喜欢柯P 而且跟他分手 才这么恨柯P 科科
作者: crassus7217 (肯德鸭)   2014-09-30 18:46:00
如果柯P当选,这次换连P开夜市了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4-09-30 18:46:00
************不愧是白痴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   2014-09-30 18:47:00
党工跟公关公司几点下班呀? 加班吗?
作者: zoo1989z (趴凯)   2014-09-30 18:48:00
党工快组工会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4-09-30 18:50:00
男版615..........
作者: creulfact (小黑)   2014-09-30 19:15:00
从上次宇昌案之后 根本懒得看这些各种的抹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