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低!妇欠232万卡债 法院裁定还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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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欠卡债232万,法院竟然判债务人只要还所积欠卡债的3%、7万2千元!南投一名妇人积欠
卡债232万,南投地方法院依照债清条例,考量妇人的还款能力,裁定他每个月只要还1千元
,而且还6年,第7年以后未还的部份一笔勾销。2家债权银行不满,提出异议,被法官驳回
。
shoping购物刷卡超方便,杨姓妇人刷爆信用卡,积欠卡债232万,因为实在还不出钱来,
债清条例向法院申请清理卡债。妇人在长照中心担任照顾员,1个月赚19500元,扣除劳健
保还有房租、伙食费、孩子学费等生活开销,一个月只剩下867元,生活实在拮据。
法官考量妇人还款能力,裁定妇人每个月只要还1000元,而且只要还6年,第7年以后没还
的部份一笔勾销。6年还7万2,等于才还卡债总金额的3%,裁定一出让债权银行急得跳脚。
南投地方法院审判长赵思芸表示,“她借款的比例并不是我们裁定认可的要件里面,毕竟
她已经尽力清偿了,我们就裁定认可。”妇人婆婆则说,“不是说我们赢了就很高兴,最
好不要有瓜葛最好。”
银行怀疑妇人故意不努力工作增加收入、投机寻求免除债务责任,因此向法院提出异议;
不过,法官认为债清条例的重点不在于偿还欠款的成数,而是衡量债务人偿还能力,双方
订出可接受的偿还计画,银行可以依法提出抗告。但还款比例与欠款金额差距甚大,此例
一出,不少民众也认为,恐怕为卡债者开了后门。一位民众表示,“还是不符合公平正义
原则,会有一个恶性循环,到时候我喊倒就好了。”
但银行难道没有责任吗?法官认为,依妇人的还款能力,银行竟然能发卡,积欠卡费金额
高达2百多万,加上妇人信用卡刷的大部分都是购买棉被、脚踏车等生活用品,没有购买
奢侈品,造成这个结果,银行发卡浮滥也有责任,所以判定232万只要还3%,这也创下卡债
族偿还比例最少的案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30/4075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