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原文:
“但是一定会有人说:"馊水油有需要做风险评估吗?""根本不是人吃的东西"
的确不会有人去做风险馊水油的评估,但是请问这是任意以自己的经验去猜测毒性的
态度吗?"
在苏正德,跟这些学生,对事情的理解上
‘这件事的确不该作,但是既然作了,
那我就来谈,这件事情实际层面的伤害性,到底有多少?
若伤害性没这么大,大众也没必要这么恐慌。’
整件事情可以三个部分来看:
1.这种事情根本不该作。(馊水不该放进油里)
2.若不幸发生了,实际伤害为何?(馊水油毒性为何?)
3.既然叫做不该作的事情,只用实际伤害来谈,合乎人情事理吗?
(合乎物理化学的道理,人情事理就不用合吗?)
前些时候,一对父子在吃饭,失智父亲饭吃不好,儿子巴了父亲的头。
若以苏正德跟食科某些学生的逻辑。
‘是的,儿子不该巴父亲的头。
但我们今天要来看,儿子巴父亲的头,到底会造成生理,心理上多大的伤害。
基本上头被巴一下,不至于严重受伤,就算它是你儿子,伤害也不会加剧。
虽然你心理很不舒服,但是它真的没这么严重。’
今天,一个女生被陌生男子,偷摸了胸部。
若以苏正德跟食科某些学生的逻辑。
‘是的,偷摸胸部的确很可恶。
但是,我们要来看,被陌生人摸一下胸部,到底有啥损伤。
一来你的胸部形状跟机能,不会因此受损。再者,你的胸部平常老公男友也在摸。
虽然被陌生人摸很不舒服,但是它真的没这么严重。’
一般人在意的点,在于
‘这件事情根本不该作’‘不该作的事情,你跟我解释伤害有限干嘛?’
二三类组的某些人,却把重点放在
‘实际伤害程度多少,要拿出数据实验来证明。’
一来,你不是法官,你不是来搜集证据,量化刑期的。
二来,你说你是来安抚人心。我只能说,你安慰人的技巧,真的烂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