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揩油涉贪 海端乡代副主席判2年
〔记者陈贤义/台东报导〕国民党籍台东县海端乡代会副主席许伟宗涉贪公器私用,不但
持公家配发公务车加油卡“揩油”加私车,还将公务车供作家人代步工具,上山农作、买
菜或就医,东窗事发后还疑似胁迫加油站员工勿出面作证,企图掩盖犯行,案经法务部廉
政署移送,台东地检署侦办,依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台东地方法院昨审结,判处二年
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在判决确定后六个月内向台东县政府公库、台东县彩绘人生基金
支付十五万元。
起诉书指出,许伟宗从九十五年至今担任第十八届主席及第十九届副主席,为图私利,擅
自将乡代会配供公务车加油卡、灌桶卡交予胞兄签帐使用,将油加至私人自小货车,供兄
弟俩使用;另以公务车加油卡加私车,及将公务车挪作妻儿买菜、就医用车,公器私用犯
行遭举发。
许伟宗昨晚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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