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10/431185
《苹果》今年3月24日报导一名官姓男子有意购买新北市中永和地区房屋,委托东森房屋
组谢姓经理洽谈,并分4次交付了共45万元斡旋金,但事后却联络不上谢男,只好找上东
森房屋中和四号公园加盟店要求返还斡旋金,不过东森房屋却以双方是私下交易为由不愿
赔偿,《苹果》揭露此事后,东森房屋却控告撰文李姓记者、与邱姓编辑涉妨害名誉。
但新北地检署认为该篇报导以客观角度撰写,且有官男及东森房屋双方说法,已平衡报导
,并没有诽谤东森房屋的犯意,今天做出不起诉。《苹果》法务经理叶锡波表示,“非常
感谢检察官公正的侦查”,记者晚间致电东森房屋中和四号公园加盟店,对方表示,因主
管外出,无法回应。(游仁汶/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