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昨天给我的热烈回应,
其实我写那篇的主要用意并不是要提倡儒家啦,只是要酸某中国流亡政权而已。
某中国流亡政权,表面上一直提倡大中国主义,实际上汉学造诣跟狗屎一样。
这也不意外啦~ 毕竟明亡之后无华夏,KMT除了开国先烈比较值得尊敬以外,
这个党之后又开始复制清朝宫廷斗争,每天都在上演甄嬛传戏码。
虚情假意、矫情恶心,人前对你微笑、人后捅你一刀。
这种货色在学校里教的什么“中国文化基本教材”,
想当然尔,怎么可能是什么好东西。
至于d86506跟hongbar两位版友,认为儒家思想仍然非常强调“秩序”跟“礼”,
所以我对儒家的诠释,似乎过度偏重在“个人修养”之上,
忽略了儒家强调“秩序”“礼”对China历史的负面影响。
我必须先强调,因为过往儒家“个人修养”被严重忽略,
所以我上一篇文章才刻意只把重点摆在“个人修养”这一块,
至于“秩序”跟“礼”对后世的负面影响,其实我都一概承认。
从这个点,延伸到两位版友的下一个问题:
儒家不但过度强调“秩序”跟“礼”,
而且也没有提出“民主”观念,为何我们当代人还要接受儒家?
我必须先说,我虽然为儒家平反,可是我没有要任何人全盘接受儒家,
而且全盘接受儒家,等同是把儒家思想教条化,
根本上牴触“茍日新,又日新,日日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我认为西方民主思想应该先视为是人类历史的一个特例,
是西方世界许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因素偶然杂揉在一起的一个产物,
而且西方民主社会在运作初期的确不是表现得很好,
欧美国家也是花了两、三百年的时间才不断摸索出民主社会运作的根本要求。
说穿了,民主政治能够出现,根本就是瞎猫遇到死耗子。
而孔孟都没有提出民主思想,我认为那是他们的时代侷限。
毕竟,在春秋战国当时,如果要在当时提出一个社会改革方案,
回复周礼已经是当时现实条件下比较可行的做法。
(尽管这个做法还被讥笑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所以孔子仍然支持封建制度、拥立君主政体,是有其时代侷限。
而孟子只提出“民本”思想,而未提出“民主”思想,当然也是受限于当下的时空条件。
但是,显少有人注意到,孟子的民本思想后来启发了法国思想家卢梭,
(不要忘了启蒙时代的欧洲思想家是非常推崇China的)
也间接成为法国大革命的论述基础。
当然,孔孟思想残余的封建色彩,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是显得保守。
但是若如此以今非古,对于孔孟的评价则不免不公平。
而且当今批判孔孟思想“拥护封建”、“拥护君权”的人,又常常忽略一件事。
那就是周朝的“君权”跟秦帝国大一统后的“君权”意义已经有了很大出入。
在秦始皇征服六国后,“中华帝国”(Chinese Empire)体制正式形成,并绵延两千多年。
但是中华帝国跟周代的政治体制根本不能拿来类比,
周代对诸侯国的统治是极其松散的,周天子只是一个吉祥物而已,
真的要比的话,周代跟所谓的“邦联”还比较接近,
而根本不是一个具有人格色彩的主权国家。(法人格之欠缺)
所以说,孔子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这个命题放在中华帝国的脉络下,跟放在周代的脉络下,意义完全不同。
周代的君臣关系,平等许多;
而中华帝国的君臣关系,则是帝王权力的逐步绝对化跟神格化,
到了明清时代达到专制的最高峰。
因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个命题,
放在周代的时代来看,比较像是在主张一种“社会分工”跟“差异次序”。
但这个命题在往后两千年的中华帝国,却成为了统治者巩固自己政治地位的工具。
话说回来,回到“儒家在我们当代的定位”这个问题。
儒家思想在当代要怎么跟西方人权、法治、平等、民主等观念来并存?
我认为要处理这个问题,必须回到我们对儒学的重新诠释上。
在上一篇文章,我强调孔子思想的精随在《中庸》《大学》两部著作,
因此儒家思想根本是一种“个人修养的理论”,
核心是“个人性质的道德学”,而非“社会性质的伦理学”。
所以上文我提到我承认儒家强调“秩序”跟“礼”对后世的负面影响,
但是我并不承认“秩序”跟“礼”是儒家思想的重心。
这个想法,并非毫无根据。
因为《中庸》《大学》根本就没有在提出任何政治制度,全谈个人修养的方法。
而孔孟对于政治制度的讨论,则是零星的散落在《论语》《孟子》各章节中。
孔孟势必要谈政治制度的问题,因为一定会有学生或其他人向他们提问,
所以《论》《孟》也势必会摘录孔孟的政治思想。
但是那仍然不是孔孟学说的重心,
否则四书五经仅仅只有《礼记》一书专门谈论社会制度,
而《论》《孟》零星讨论一些社会制度、政治思想,缺乏系统,
《中庸》《大学》《诗经》《尚书》《春秋》《易经》都在谈个人的处世之道。
可见个人处世之道(道德学)才是孔孟学说重心,政治制度只是附带讨论。
如果从这个点切入,则孔孟思想未必不能与西方的民主、法治观相容。
西方的民主理论、法治理论在建立时,
其实一开始参杂了许多西方哲学的形上学默认,以及基督教的宗教观。
到了近代,则又有如John Rawls的论者,用经济分析的论点去论证民主法治的存在。
诸如在“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下,
每个决策者经过自己的理性计算,达到“反思均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
必然都会同意接受宪法基本自由权、平等权、民主参政权的制度。
而西方的民主法治理论在建立时,
西方学者也发现到徒有他律性质的外在法律规范,是无法让民主法治社会运行的。
因此后来才又不断强调“公民素养”的重要性,
这不是又回归到个人性质的道德学了吗?
以此观之,假若剃除孔孟学说中带有封建色彩的政治理论,
全然回归到个人心性修养的理论。
那么孔孟学说在这个时代,仍然可以为“公民素养”的内涵加入新的元素。
诸如,强调“真诚”、强调“发挥良知”,都可以跟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相容。
这也跟康德、黑格尔的伦理学、法哲学发展顺序吻合。
先由个人开始,然后推展到社会的理论层次相同。
(康德理论对西方民主法治理论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当然,你也可以批评我,西方对于个人“公民素养”理论的建构已经相当完备,
我们不需要再仰赖孔孟学说中的个人修养理论来补充。
基本上我同意这个批评。
尤其是台湾的原住民族群,或者去中国化论者,基本上是没有必要了解儒学的。
但如果你自认是汉文化的承继者,
恐怕儒家跟西方民主法治理论的相容性问题,已经是难以回避。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西方社会反而会期待儒家文化圈怎么处理当下西方社会的侷限性。
而我则是试着提出一个不同的解套方案。
啊,不要再说我是念中文系了,我是念法律der
前天才写了篇法律意见把蛆蛆的脸打歪掉。
至于那些觉得中国好棒棒的蛆蛆们,要找我单挑四书五经我也是很乐意的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