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活着就好了,不要死刑,是最低标准
那有很多种选项,跟很多种回避条件
1.除了透过死刑的手段(枪决,毒杀、吊刑)而达到死亡,是不能接受的
但以外的条件,是必须无条件接受的,而且不容质疑与反对
2.人道关怀只及于死刑的手段,其他条件不适用
处理的方式有:
a.留一颗脑袋让它保持活着就好了,其他器官可以移除
b.心脏还可以跳就行了,植物人也算是活人
c.去掉双手双脚,是最好的方法,不但可以保留受刑人人格跟意识,
也可以符合广义的"活着"的定义,争议比上面两个还小
至于器官衰竭,因适应监狱环境不良等其他因素而造成的死亡
都属于自然死亡,不得求偿
如果这样的话,赞成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