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飞帆FB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27:09
※ 引述《ChuckBass (Bass)》之铭言:
: 我真的很不懂废死的神逻辑
: 目前废死分成两派 一派是终生监禁 不得假释 另外一派是全然废死
: 第一派还有一点讨论空间
: 就是终身监禁的成本问题 还有监狱管理
: 要一个关到死的犯人 社会要付出多少成本
: 教化 训练 课程 饮食 还有最可怕的 医疗!!
: 以郑捷来看 他说不定还可以活五十年 这笔钱谁出?
: 另外 他已经被判终身不得假释了
: 你会预期他在监狱中努力奋发向上勤作手工 还是结党营私当老大摆烂?
: 他都被判终身监禁了 六星上将了 你要硬拉他的手去工作吗?
: 所以什么劳动所得补偿受害者家属 根本就是屁
虽然一开始有点kuso,但仔细想想“自己的死刑犯自己养”也并非不可行
如果我赞成死刑,想到我的税金要拿去养那些人渣,一定很不甘愿,就像
废死的也一定不愿意税金被拿去买子弹一样
只要在这一点同意,剩下钱的问题就好谈了
医疗就比照健保,虽然他是死刑犯,但他还是国民,还是法律上的“人”,
只要有人帮他付健保费,没理由不让他享受健保,又不是判了无期就从
国民变成奴隶
废死捐可以多收一点,只要一成的废死一年出80元,一年就有1亿2千万,
这笔钱可以用来补偿被害人家属,像解青云两个幼子可以用基金方式
抚养至成年。反废死的不想负担就用废死的来负担嘛,这样总比现在
什么都不做,出了事只能看被害人家属哭哭好吧
监狱问题有累进处遇,不想工作就减少放风时间、减少娱乐时间、减少
伙食待遇、关单人禁闭房,这技术问题,基本上还是做的到,细节可检讨。
这样谈到钱就好谈多了,总比都在谈理念跳针好。如果只是讲的一口好废死,
却对废死捐一毛不拔,那废死的还是早早散伙吧;反之如果有人愿意“自己死
刑犯自己养”,同时出钱补偿被害人家属弥补死刑犯的罪过,那反废死的也尊
重一下吧
作者: Stacyyyyy (Stacyyyyy)   2014-05-23 07:28:00
社会首要是要对无辜被害人负责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39:00
一年80还真的不多 心情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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