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4-05-23 07:19:0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私地临停 地主告车主窃占
自由时报 – 2014年5月23日 上午6:12
〔自由时报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临时停车十分钟,竟然被告窃占!四名地主控告十三
名车主在去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将车辆停在平镇市金星段的私人土地上,其中钟姓男子还
搭盖车库,车主得知被告后纷纷喊冤;钟男说,曾与地主签订切结书,去年九月应地主要
求在三天内拆除,另外十二名车主也喊冤说,“看到很多人停才跟着停,怎知被告上法院
”。
桃检以车辆可移动 不起诉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后认为,“车辆属于可随时移动的交通工具,并非固著于土地而难
以移动的固定设备”,裁定被告车主都不起诉处分。
张姓车主表示,才停十分钟而已,该地没有标示禁止停车;陈姓车主也说,看到其他车辆
停车才停,只停几个小时;彭姓车主说,因工作关系临停一天。
检方认为,钟男在地主告知后已拆除车库,另外十二名车主也只是临停,没有架设固定设
备强占土地之意,侦结不起诉。
3.新闻连结:
https://tw.news.yahoo.com/私地临停-地主告车主窃占-221237834.html
http://goo.gl/LN2oAC
4.备注:
可是有很多人就故意占你便宜一停就是N小时 又没留联络方式
在学校附近最夸张 附近哪边有空 机车就停哪边 根本不管屋主方不方便
一停就一天 还有时候早八停到晚十的 这种要怎么办? ╭(─╴╴─)╮ 求解!!
作者:
Mature (马球儿)
2014-05-23 07:19:00侵占吧?? 怎么会是窃占??
侵占也不会成立吧 侵占的客体是物 这个大概顶多民事求偿我记得停车场要登记的 你自己在那边写爽应该没用
四楼说的那个 会反被检举吧 没申请停车场相关执照之类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5-23 07:28:00“本地窃车集团易出没 切勿久停 已有车子窃走 谢谢各位”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5-23 07:32:00不过盖车库真的很北懒XD
其实就算你常年把车子停在那边 地主大概也没办法告你刑事
楼主: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14-05-23 07:33:00盖车库那个真的太夸张了 说没意图强占根本豪洨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05-23 07:33:00不然就考虑卖车位吧?不知有没有触犯什么法条
作者:
nick9823 (suncolor)
2014-05-23 07:55:00不当得利而已吧
作者: ccchen6919 (杰克艾草包) 2014-05-23 08:08:00
请君入瓮囉
作者:
yoyodio (废材毋需多言)
2014-05-23 08:08:00鸽子果然废,连捷运安全也无法确保
作者:
supa (supa)
2014-05-23 08:20:00架铁门把车反锁在里面
作者:
zp3m06 (bb)
2014-05-23 08:33:00民事可以啊 侵权 就请求赔偿相当土地租金的金额
作者:
xoyster (若隐若现)
2014-05-23 08:35:00嗯 目前看来楼上的解最可行
作者:
mars1985 (╰|∵|╯)
2014-05-23 08:53:00楼楼上推
作者:
kennnny (NO履历寄至fashionmodel.)
2014-05-23 09:21:00不爽围起来
作者:
sam37520 (迷Apple!)
2014-05-23 10:03:00使用购地卡
作者:
dark0224 (名为黑 器为黑)
2014-05-23 11:42:00围起来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