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飞帆FB

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05-23 06:57:19
※ 引述《momocom (momocom)》之铭言:
: 这篇写得很好,如果死刑的目的无关仇恨,只是在永久隔离社会,
: 这样无期徒刑也做的到啊?
: 这样废死和反废死就可以说在基本点上有了共识,剩下来的只有死刑犯
: 谁养的问题。反废死的一定不愿意花钱养,那就丢给废死的去养好了。
: 目前反废死的民意调查都超过七成,我们再算的宽一点好了,算九成,
: 也就是说只有一成人赞成废死,算他230万人好了。
: 230万人扣掉未成年不纳税的,纳税族群估个150万好了。
: 目前死刑犯四十几个,再算宽一点,50人好了。
: 维持一个现代人一个基本生活之所需,我们用最低工资去算,一个月约
: 1万9,算2万好了。养一个死刑犯一年要24万,50个死刑犯一年要1200万。
: 1200万摊给150万个赞成废死纳税人,一年的废死捐,每人不过才分担8元。
: 而且考虑到一个月2万是现代自由人的生活水准,如果不要让死刑犯过太爽
: (减少娱乐等费用),加上死刑犯可以在监狱里面厂场工作赚取生活费,
: 废死捐还有下调的空间。
: 这样反废死的也达到把死刑犯永久隔离社会的目的了,也不用花税金养
: 人渣;废死的一年只要多付8元废死捐,就可以实践自己的理想,大家也
: 不用为了死刑整天吵来吵去内耗,不知道这样的“配套”反废死的能不能
: 接受呀?
有无期徒刑的配套,废死真的是很好啊。
死刑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
如果有人被误判死刑,结果枪毙后才发现是误判,国家连弥补的机会都没有。
死刑的重要目的─隔绝确实可以用无期徒刑来取代。
要注意的是,这种取代死刑的无期徒刑必须是没有假释的,
也就是说,除非被证实是误判,否则这个囚犯再也没有机会回到社会。
这种无期徒刑也要有个配套就是─囚犯有权选择死亡。
当一个囚犯觉得不太想继续过这种生活,我们应该给予他自杀的自由。
毕竟在监牢里面过完一生,用想的就满痛苦的。
每年多捐那一点点点点钱,可以避免死刑误判是很划算的。
至于什么被害者家属的感受,疴 这真的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也不应该是因为要让被害者家属爽一点所以死刑。
刑罚罪犯对家属"补偿"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因人而异,
所以不应该,也没办法当标准。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05-23 06:58:00
宁可错杀 也不放过 宁可放过 也不错杀 选一个
作者: iamalam2005 (山风)   2014-05-23 07:00:00
家属观感的矛盾在于,如果是游民没家属,是否就无罪?
作者: hadeshell   2014-05-23 07:00:00
英姿飒爽地登场的小猫呀~是大家的偶像~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4-05-23 07:00:00
郑捷这种的死刑还会误判吗??
作者: sixersai (键盘华生)   2014-05-23 07:00:00
你是标准的一日废死 是看到林非凡支持才拿香跟拜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3 07:01:00
国家不会让受刑人自杀。不然典狱长一边肛你然后说你有选择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5-23 07:01:00
小猫挂起了 在我床上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2:00
这样反废死的也不会因为税金被拿去养人渣而不爽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3:00
也可以检验废死的愿不愿意实践自己理念多付税金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4:00
如果死刑犯愿意安乐死,那就成全他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4-05-23 07:05:00
废死捐甚至可以调高,当成补偿被害人家属的基金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5-23 07:05:00
只要有人存在就会有杀人犯 你要不要先自杀??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边的地瓜)   2014-05-23 07:07:00
同时存在无期徒刑与死刑 然后让法官保守的审判这样?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05-23 07:07:00
现在已经保守审判了 现在死刑审判很严谨的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05-23 07:08:00
你可以去参考之前死刑执行的人 有些人还是有疑问
作者: ckep   2014-05-23 07:08:00
现行犯直接砍了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08:00
这个直接判死 下次又来一个想死的乱杀人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05-23 07:09:00
民众:废死出屎 反正郑捷必须死
作者: Je1981 (平淡如菊)   2014-05-23 07:09:00
想死不会去自杀吗?分明只是不想判死的借口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4-05-23 07:12:00
推一个。不过我觉得生死之事,只在乎那几块钱,实在..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12:00
那以后没饭吃活不下去就杀人进去蹲一辈子白吃白喝就好了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13:00
他就是在自杀 只是拖了无辜的人
作者: Vett (Vett)   2014-05-23 07:13:00
你这根本就是废死团体的概念 说到底就叫死刑不能解决问题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4-05-23 07:13:00
况且,用刑人在狱中并非不用工作。
作者: fsuhcikt (后门干屎哥)   2014-05-23 07:13:00
纠团杀人吃终身免费牢饭囉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14:00
对社会失望想被隔绝 也去杀个人进去被隔绝安度余生就好了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14:00
无期徒刑也不一定白吃白喝 可以规定作特定工作
作者: Je1981 (平淡如菊)   2014-05-23 07:14:00
不觉得他有想要自杀...
作者: anz5566 (银行5566)   2014-05-23 07:15:00
什么被害者家属的感受,疴 这真的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15:00
进去不工作你能把他怎样 再判一次无期吗!?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3 07:16:00
eatme :汤姆熊杀一个不会判死的就是想吃牢饭
作者: kaletra (还没想到)   2014-05-23 07:21:00
无期徒刑的人关了几年后一定又有人权团体出来争取让他们
作者: kaletra (还没想到)   2014-05-23 07:22:00
假释到时候还不是又可以放出来了
作者: dostey (Dos)   2014-05-23 07:22:00
你是希望你骂被杀阿?????????????????????????????????????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24:00
在监狱里不工作会怎样?对付方法还满多的吧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28:00
说说看要怎么强迫一个注定要关一生的人工作阿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29:00
现在是有假释机会可以争取 自然会配合点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14-05-23 07:31:00
方法很多啊 坐牢有坐得比较辛苦的 也有比较不辛苦的坐法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33:00
放心 到时候自然会有人权团体来帮他争取不辛苦的坐法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23 07:34:00
刺激1995的肛肛老兄怎样都不给假释呀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40:00
废死不正确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41:00
废死影响意义深远 不是这样配套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42:00
死刑就是提醒人们 你若失去人性 众人不允许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43:00
不是刚刚那些理性计算有的没得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44:00
失去人性 罪行过大 人们不允许你当人的这是维持善良社会的基本价值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7:45:00
为什么要另外讨论 看欧洲就知道 废死-人权-杀人狂爽爽过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46:00
人若失去大部人性 人间宣示不会让此种犯罪者待的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47:00
林飞帆此举真伤到学运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54:00
废死无疑促成被害家属 去动用私刑......三思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58:00
当然要负 但你愿意看到这样互砍?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7:59:00
你认为如何化解被害家属民众的愤恨心呢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8:00:00
尤其这种怒是正气怒不是随便生气的怒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8:02:00
恩 只讨论你想讨论的这一部份 其他部分都忽视就对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8:02:00
你OK?我不敢苟同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3 08:03:00
都没中介机制 大家互砍吗?
作者: EatMe37 (= ==")   2014-05-23 08:05:00
台湾就是太多这种短视的人 问题还没来不用先想 还好意思说
作者: VCjersey (HYH)   2014-05-23 08:38:00
为什么我们国家就是会有妳们这种是非不明假仁假义的混X!
作者: coolron (RR)   2014-05-23 09:12:00
误判是蒐证体系司法体系的问题, 跟罚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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