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海外所得汇回所得税问题

楼主: daze (一期一会)   2021-02-20 23:29:21
※ 引述《ryanchiang70 (ryan)》之铭言:
: 投资状况:被动投资第一笔资金如果200万投海外,
: 每个月再加3万元, 随着薪水增加每月增加投资额,
: 20年后想要要退休了, 发现总共有2亿元在海外,
: 年纪大了, 怕不小心挂了, 有海外遗产税问题很麻烦.
: PS. 不讨论分年670万汇回, 可能汇不完就挂了, 海外遗产税问题不想留给其他人
有一个合法且直接的方法
股票卖掉才有获利
直接把股票 in kind 汇拨回来
就没有实现获利问题了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2-20 23:33:00
daze大,汇播回来卖出时不也是算海外收入吗?(同复委托卖出)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1-02-20 23:35:00
就可控 你可以分批卖 跟每年汇500回来的意思差不多不会挤在同一年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2-20 23:39:00
回楼上,有实际差异仅在于成本文件是海外/国内券商出具不同而已吧,没差实质差别,况且汇播回来国内券商的成本显示不知道怎么认定,如果系统认定成本零,不就要自己找券商处理?感谢分享,是我误会XD
作者: yurian   2021-02-21 18:45:00
这就我之前也有推文问的 我个人唯一觉得 “合法”的漏洞最后几年准备一下买卖拉高成本后股票整个转复委托 目前看起来是合法的但这个合法也是有两个前提 1.真的都是长期投资 年年利得不破670 2.其实是有漏报利得 2也不能算是真的合乎规矩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2-21 22:03:00
回楼上,既然年年不破670,干嘛不乖乖申报,何必日后造成自己困扰.....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2-21 23:53:00
因为法规就跟你说没破670不用申报呀
作者: Stellvia ( )   2021-02-22 00:45:00
法规是超过100万就要申报...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2-22 01:28:00
超过100万应计入基本税额,未满670万不必申报,国税局也是满搞笑的,不申报检附资料国税局哪来自信知道是否超过......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2-22 06:41:00
iPorn那篇我推文讲过了,是海外所得超过100万才要计入基本所得,不是超过100万要申报举个例,假设综合所得净额600万,海外所得90万,因为海外所得90万小于100万,所以不用计入基本所得,所以基本所得只有600万,这样是不用申报个人所得基本税额的法规在讲100跟670是两个不同的主体100是判断海外所得是否需计入基本所得的门槛,超过就全数计入,不超过就全数不用计入670是判断基本所得(综合所得净额+根据100万门槛判断后的海外所得+其他一堆所得)是否要缴20%税的门槛,超过的部分要缴20%的基本税额如果你本来缴的综所税大于算出来的基本税额的话,那就不用缴这个基本税额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2-22 09:57:00
国税局是挖了一个坑等人跳吗?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2-22 12:45:00
对帐单自己要留好,我自己是备份3份放不同地方
作者: yurian   2021-02-22 19:35:00
帐单最好要有留个20年 30年的准备虽然超过七年也不罚 但可以证明是之前的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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