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海外所得汇回所得税问题

楼主: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20 10:16:18
藉这篇发问,很多版友说要每年申报
但如果是走海外券商做指数化投资,就像放AOA只进不出
我根本没有已实现海外所得可以报呀?
这样是不是我每年都要算一下报酬,
找一天卖出50%还是多少比例的部位,再立刻买回
让每年都有已实现海外所得,并控制在免税额以内
万一未来国内有需要将全部资金一次汇回,才不会遇到上一篇的问题
还是其实资金不大,没有个五千万一亿,这样做是多此一举
以上一篇来说,算起来一次汇回3000万
以卖价20%计,也可以控制在基本所得额670万以内
※ 引述《ryanchiang70 (ryan)》之铭言:
: 爬了一些文,
: 有些不确定, 想请教一下.
: 如果用海外券商每年所得超过100万要申报,
: 如果总所得超过670万要缴税20%
: 另外是如果有水单当成成本来计算所得,
: 如果无从计算就用卖价20%当获利,
: 上述是缴税原则应该没问题吧,
: 那是不是有漏洞呢?
: 如果我每年赚1000万, 然后三年共赚3000万,
: 如果我每年乖乖报税是不是每年要缴(1000万-670万)*20%=66万元,
: 那不如我装傻, 三年后汇回来3000万, 然后说没凭据,
: 那海外获利就变成3000万*20%=600万,
: 600万因为低于670万, 所以不用缴税.
: 请问这样认知有问题吗?
作者: tomap41017 (绝梦)   2021-02-20 10:36:00
理论上你说的没错,实务上未知国税局如何认定
作者: love942cg (AE)   2021-02-20 10:36:00
1. 是,认定已实现、股利、利息为主2. 上一篇楼主应该误会什么...查税时成本认定不是自己认定..只是在赌而已不是不知道成本,而是不提供,简单来说是逃税20%是漏洞没错,但有水单纪录的人就别想这件事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2-20 11:10:00
一般人别想乱用,现在最少也都有汇款记录,只要被查到用汇款去算获利就真的痛了,想要节税乖乖分批认列买回比较实在
作者: bookway (三国)   2021-02-20 11:31:00
一样复委托买ETF 我2020未实现获利 100W, 那我今年也要申报100?
作者: love942cg (AE)   2021-02-20 11:36:00
楼上不需要,只认定已实现获利及当天汇率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1:37:00
搞错很大吧,汇回3000万是获利,所以税额是(3000-670)*0.2而不是3000*0.2=600<670吧
作者: MozeIII (Moze)   2021-02-20 11:38:00
楼上条文写得很清楚,就是卖价的20%作为获利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1:44:00
楼上可能也搞错很大...可以想想原PO说"赚了3000万"然后
作者: love942cg (AE)   2021-02-20 11:44:00
请参照财政部税务1753解释
作者: love942cg (AE)   2021-02-20 11:49:00
他已经告诉你,他装傻没有成本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1:49:00
套用您所说,卖价的20%,所以这例子中应该是6000万的20%
楼主: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20 11:49:00
成交价的20%计为“所得额”,不是税额。这点是肯定的,实务到底会怎么认定是另一件事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1:50:00
没有成本....我觉得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状况
楼主: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20 11:50:00
他就装死不给成本啊,你怎么又会把成本加进来
作者: love942cg (AE)   2021-02-20 11:50:00
所以我说上一篇楼主误会了什么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1:51:00
更正: 3000万,也就是价值6000万,现在全卖了,手头有3000应是 现在全卖了,手头有"6000万"L大应该比较清楚些,但重点不是没有成本,照这样说,永远都当没成本,不要说要不要逃税,这种奇怪的怪把戏有这么简单用? 用一次就算了,永远当这样用。可以试试看,或看有无人这样搞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1-02-20 11:56:00
国税局要走成本迳决也可以,如果惹恼承办人,他要跟你玩到底也可以。有选择权的人是国税局,不是你。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1:59:00
如果要说没成本,以我例子来说,怎么不说3000万是成本更简单更好。这样说应该可以回应不同观点关键在哪3000万就是当时汇往海外的"本金"阿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1-02-20 12:00:00
真要惹恼承办人,查税是他的工作,可以领薪水,要跑法院也会有专人负责去出庭。你可不是。
作者: MozeIII (Moze)   2021-02-20 12:03:00
没人误会啊 会有那条是当时的时空背景下的一个后门,两楼可以这样声明不代表税局没有方法治你。为啥你要假定他有3000万?他可以100块美元三年赚到3000万啊何必去研究不会影响结果的参数*可以这样主张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2:07:00
回M大,当然有人误会阿...不包含您罢了至于100美赚到3000万,若是这样可以认列3000万中20%获利可是这可说是不可能或说极端中的极端,这种例子不太适合
作者: wr (~~)   2021-02-20 13:09:00
资产10亿 配息3000万 这样的例子就没那么极端了吧
作者: lipitor (抄底鞋童)   2021-02-20 13:10:00
买美股的人那么多,相关案例应该不少,要蒙混说提不出美股交易成本,似乎很难说服别人?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2-20 13:31:00
国税局也可以不按成交价之20%推计所得额,而改调查实际所得额,例如要求提示美股帐户明细,不提供就连续处罚到提出为止
作者: Swave (S-wave)   2021-02-20 14:59:00
怎么会一堆人说国税局说了算,没王法了吗? rule is rule他想搞你也要照法律来,什么都说国税局说了算都不用讨论了
作者: wr (~~)   2021-02-20 15:12:00
闯红灯要不要罚钱警察说了算阿...看你怎么解读而已就像你能合法的拒绝临检 警方也能合法的带你回派出所调查
作者: yurian   2021-02-20 16:00:00
什么叫作没王法 逃漏税就是犯法……
作者: phear (恐惧~~)   2021-02-20 16:05:00
税额跟所得额搞错的不是我吧..R大文章自己说3000万是获利重点是理论就该是(3000-670)*20%当税额,怎会说<670不用税若说因为漏洞避税说成本云云,问题是3000万当成本可以是一时,无法一世,这种漏洞基本上根本算有点假议题以R大文章来看,那每年赚1000万,也可每年说没凭据阿然后说每年1000*20%=200<670,要比较是这样吧,那为何不这样不是更简单?
作者: moom50302 (武林三羚鳄)   2021-02-20 16:32:00
海外每年已实现获利超过一百万就要并入国内所得,当合计超过670则海外部分的获利就要缴纳20%的税。
作者: jerrychuang (kk)   2021-02-20 18:14:00
国税局也可以咬定3000万都是获利阿,你怎么证明不是?
作者: morrislek (阿不幸)   2021-02-21 14:25:00
成本迳决本来就是合法的,只是如果国税局决的获利来源需要厘清,还是可以要求你提供资料的。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1-02-21 15:01:00
其实款项大就叫你举证来源 没来源就当你洗钱 那你是给不给交易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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