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股债的变化都比较大
这阵子比较手痒去调整各部位比例
突然想到一个关于good faith viloation的问题
有先上网查询定义也看过FT的范例
但还是不大了解
假设我有A和B各10股,都持有很久了
今天我卖了A一股,马上买B一股
如果我隔天卖了B一股然后买A或其他
这样还会吃到good faith violation吗?
理论上我卖的那一股B是不是可以算在我原先持有很久的股份里面
还是不会管库存里的持有部位,只要卖掉B就是good faith violation?
因为网络上的范例都是以AB全买和全卖的前提
不知道有没有了解或有经验的可以帮我说明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