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shk (hshk)
2018-05-13 21:15:54借这篇标题问一下
假设情境如下
1. 海外投资本金500万台币
2. 每年获利70万台币
3. 期间每年所得累加未超过670万扣税标准
容我忽略一下乘上20%以后跟一般所得税比大小的条件
十年后把1200万台币汇回台湾的时候,
A. 有每年主动申报70万台币获利 → 不用课税
B. 这期间都没有申报 → 一次性海外所得700万,需课税
请问这样的理解对吗?
那这样不管每年海外所得有没有超过100万台币,总归就是有申报有赚是吗?
作者:
pgs720 (小p)
2018-05-13 22:41:00如果都只是一直放著~没赎回怎么算获利呢我是把汇款证明都留下来 觉得如果要查至少有一个资本证明
作者: jungtsen (岑) 2018-05-13 23:02:00
如果是这样,我每年不管赚不赚都先报500当buffer了,感觉没那么简单(?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8-05-14 00:51:00申报时还是要检附文件 不是随便报都可以复委托也要我附证明 券商都已经报过了 也不能直接带出如果提前乱报 导致后面省到税 就是逃税行为 但感觉难抓证明还要纸本... 也是从pdf印啊... 浪费资源
用卷商提供金融卡在台ATM提存,都要把收据留起来吗?这样怎么申报?
作者: billone 2018-05-14 13:21:00
多报,没有伪造文书?另外第9年,卖一半马上买回,第10年再卖掉全部,汇回资本利得与股利所得,两年平均不到350。如有查税再附上劵商的交易对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