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外币汇回来"就开始计算(不论是主张有价证券or真的是所得)还是要"外币换成台
币"才
算呢
因为用了HSBC的全球转帐
操作方便又不用手续费
一开始是在测试
后来玩定存 用外币转来转去的
但其实是同一笔金额 (只是金额有点大...)
该不会默默的就超过670万 囧
会有这摸蠢的问题是因为
许久以前有次汇回台湾台币户头超过50万台币
银行方狂扣我去签名才能收 说是要申报
但转美金2万回台湾外币户头那次
行员只是打电话照会确认有款项进来就可
不需要我去签名申报
所以我一直以为只要没有变回台币就不用申报
及后有环球转帐时
就中二的两个帐户间乱转一通....囧
(其实不只我中二XD 我听理专说
有别人转台币被卡住
所以要我注意外币可以瞬间转进再转出
但台币不行)
但现在看大家讨论
又觉得好像只要"有实现获利"就要申报
不论该获利在哪更不论是何币值...
不知道到底实务上国税局怎摸认定
※ 引述《youngice (youngice)》之铭言:
: 在网络上查海外所得报税 看到北区国税局 有一篇 Q&A
: 个人海外所得课征基本税额疑义解答 里面内容有以下
: 申报海外所得时,如未能提出成本及必要费用之证明,应如何计算所得额?
: 申报海外所得时,未能提出成本及必要费用证明文件者,得比照同类中华民国
: 来源所得,适用财政部核定之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计算所得额。
: 有价证券按实际成交价格之20%,计算所得额。
: 这样的意思是500万 汇回来 主张是etf 其实只有100万的所得额
: 那这样应该就不用课税了吧?
: 还是我理解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