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大家是否担心自已海外投资的安全?

楼主: jrmy (phecda)   2016-10-12 18:22:30
看了一些网络上的讨论,更正一下之前的回复:
1. 确定免美国遗产税的,是注册在美国以外的共同基金。这是美国税法明确规定,可参
考 Charles Schwab 的网站;
2. 信托 (例如透过银行买美国股票)或透过成立控股公司,持有美国股票,法律上可以
免遗产税。但信托或公司成立就是为了避税目的(例如你本人是唯一受益人兼管理人/股
东),还是有可能被 IRS 追查(see through);
3. 复委托:法律上是“行纪”,不是信托。意思是,法律型式上股票是券商或保管银行
资产,但法律实质上是投资人资产。在 IRS 不追查 (see through)的情况下...
4. 直接透过美国券商:嗯,应该没有美国券商会协助移转资产或申报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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