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大家是否担心自已海外投资的安全?

楼主: jrmy (phecda)   2016-10-11 15:33:35
推 levirrrrr: 基金不是个人,没有什么遗产税的问题吧?以前复委托是10/10 07:34
→ levirrrrr: 有点类似基金的形式,但现在看来都是以个人名义开户,10/10 07:34
→ levirrrrr: 所以可以个人申请退税,也因此复委托要缴的税应该跟个10/10 07:34
→ levirrrrr: 人开海外券商户都一样吧? 10/10 07:34
推 hicoy: 楼上说的是真的吗? 如果架构改变的话券商应该要通知吧? 10/10 14:55
→ hicoy: 这个影响很大耶10/10 14:55
推 levirrrrr: 回楼上,我询问证券公司复委托部门是这样说的,但我个 10/10 16:11
→ levirrrrr: 人复委托投资的股利还没到可以退税的情况,(因为我都买10/10 16:11
→ levirrrrr: 不配息或没有预扣税的),可能之后有机会申请成功再上10/10 16:11
→ levirrrrr: 来分享吧。 10/10 16:11
国内券商的海外复委托法律架构一直没有变。和基金一样,透券商或投信买进的股票或债
券,在法律型式上都是保管银行的资产,券商或投信是受托管理人。
现在之所以可以办退税,是因为保管银行(例如花旗银行)在该受托保管的帐户下,另外
在系统中注记某些资产是某个投资人的(“分户”),并提供资料让投资人去办退税。
我个人是觉得这样未来反而有需要申报美国遗产税的风险,因为你已经向 IRS 申报这些
是你个人持有的美国资产。
作者: levirrrrr (兵长)   2015-10-10 07:34:00
基金不是个人,没有什么遗产税的问题吧?以前复委托是有点类似基金的形式,但现在看来都是以个人名义开户,所以可以个人申请退税,也因此复委托要缴的税应该跟个人开海外券商户都一样吧?
作者: hicoy   2015-10-10 14:55:00
楼上说的是真的吗? 如果架构改变的话券商应该要通知吧?这个影响很大耶
作者: levirrrrr (兵长)   2015-10-10 16:11:00
回楼上,我询问证券公司复委托部门是这样说的,但我个人复委托投资的股利还没到可以退税的情况,(因为我都买不配息或没有预扣税的),可能之后有机会申请成功再上来分享吧。
作者: ruve (黑胡子哥)   2016-10-11 16:40:00
推 打从今年收到永丰复委托寄来的1042-S表,上面列着我的英文名字就想到遗产的问题了,其实我觉得复委托就保持以前那样不能退税也没关系啊,投资标的调整为少配息或不配息的就好想要退就自己去开美国券商就好
作者: hicoy   2016-10-11 16:54:00
请问一下 是全部的投资人都注记吗? 还是有1042-S的?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16-10-11 17:22:00
申请分户(可能要钱)才会被注记 如果担心注记会有遗产税问题 代表复委托仍然有缴纳美国遗产税义务 只是美国没在抓/抓不到(券商和投资人一起逃税)实际情况是否如此不清楚
楼主: jrmy (phecda)   2016-10-11 17:42:00
如果复委托这样算逃税,那所有的基金投资人都是在逃税。我个人觉得这是税法实务上的灰色地带,不要自己去戳破比较好。
作者: LTpeacecraft (集气是需要时间的...)   2016-10-12 07:32:00
总算懂了这券商这运作,十分感谢
作者: mynamename (没有)   2016-10-13 11:53:00
镁6万的免税 买的总金额 不要超过 超过就拿回 意外事故机率不大 癌症也不会马上死 还有时间取回
楼主: jrmy (phecda)   2016-10-13 14:26:00
意外死亡和心脏病都在十大死因内。
作者: artopll (命运)   2016-10-15 10:10:00
提一下 104年 意外死亡率大约 0.0003
楼主: jrmy (phecda)   2016-10-15 15:02:00
0.0003 好像是用活着的人做分母用所有死亡人数做分母,意外加心脏病应该有三分之一
作者: cchaha (挖搭戏挖嘻嘻哈哈)   2016-10-15 15:21:00
楼上可能搞错了 以103年资料占总死亡数约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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