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virrrrr: 基金不是个人,没有什么遗产税的问题吧?以前复委托是10/10 07:34
→ levirrrrr: 有点类似基金的形式,但现在看来都是以个人名义开户,10/10 07:34
→ levirrrrr: 所以可以个人申请退税,也因此复委托要缴的税应该跟个10/10 07:34
→ levirrrrr: 人开海外券商户都一样吧? 10/10 07:34
推 hicoy: 楼上说的是真的吗? 如果架构改变的话券商应该要通知吧? 10/10 14:55
→ hicoy: 这个影响很大耶10/10 14:55
推 levirrrrr: 回楼上,我询问证券公司复委托部门是这样说的,但我个 10/10 16:11
→ levirrrrr: 人复委托投资的股利还没到可以退税的情况,(因为我都买10/10 16:11
→ levirrrrr: 不配息或没有预扣税的),可能之后有机会申请成功再上10/10 16:11
→ levirrrrr: 来分享吧。 10/10 16:11
国内券商的海外复委托法律架构一直没有变。和基金一样,透券商或投信买进的股票或债
券,在法律型式上都是保管银行的资产,券商或投信是受托管理人。
现在之所以可以办退税,是因为保管银行(例如花旗银行)在该受托保管的帐户下,另外
在系统中注记某些资产是某个投资人的(“分户”),并提供资料让投资人去办退税。
我个人是觉得这样未来反而有需要申报美国遗产税的风险,因为你已经向 IRS 申报这些
是你个人持有的美国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