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宗教法草案-2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7-10-11 23:04:53
小型宫庙也是政府认为应该管制
的对象,难道政府没有看到私坛
越来越多地情形吗?我想
有,所以顺势催生宗教法。
私人宫坛,请问要管制什么?
管制思想?管制典仪?
还是以后通灵人由政府正式认证?
没认证的不能开坛?
神明指定要设坛开庙的,在我国
不算少见,莫不是开的小间就都
有问题吧?
私人宫坛行事正派的也不少,
难道神威大小看的跟宫庙规格?
宫坛庙寺正不正看的是排场气度?
朝天宫很大,前主委私下贪污
到现在都是朝天宫的敏感话题。
镇澜宫很大,颜家到现在都是
话题人物,财团法人制度管的
死死,但是乡民那个不酸台中
海边第一美景?
佛教山头那个没点争议?
就是灵鹫山,那也不过是争议小
一点,里面故事多的去。
:更何况并没有限制要有多少财产
:才能成立法人,应该是采准则主
:义的(即东西交齐就会过)

研究过宗教法人的申请资料没?
去看看再来讲话,
合计著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资料齐不齐是主管机关认定,
这里面门道规矩极多,
才会全台湾这么多宗教团体,
泛基督,释,道,儒,一贯道全
算下去,宗教法人才一千多个。
:至于小坛小庙成为大庙也不需要
:这种烦恼吧?能成为大庙者,会
:需要担心法律问题吗?
:应该这么说,这个根本不是针对
:一般老百姓的,那何来一般老百
:姓旷日费时的问题呢?
知不知道台湾一堆老庙都被地方
派系把持,如果没有自己的势力
,每逢选举,这些庙就是七月的
鸡鸭—任人宰割,各种摸头手段
难听到不行,主委们是咬牙和血
吞,反而私坛小宫还干净没人管
作者: louis5566 (布宜诺斯刘诗诗)   2017-10-11 23:08:00
L大 没上色也看得懂啦 不用特地改
作者: cliff880528 (万恶的考试)   2017-10-11 23:09:00
先帮补血 等等又有人上来说杞人忧天
作者: louis5566 (布宜诺斯刘诗诗)   2017-10-11 23:10:00
我只觉得 除了老将馆跟其子弟馆 其他大概都算表演工作者~
作者: JDraxler (绿知)   2017-10-12 01:40:00
如果这部法通过会出现一种特殊的法人形态,即宗教法人。跟现行法底下的宗教性财团法人应该是有所不同啦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7-10-12 03:29:00
宗教然若自由,何须立专法箝制,如果这个核心基础无法建立,左不过是六朝清谈。
作者: tikan (rx)   2017-10-12 10:54:00
同理,言论是自由那为何要设板规限制言论? 共勉之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7-10-12 13:59:00
板规何时扼杀言论自由过?宗教法有权无责,版规可是有权有责的。
作者: tikan (rx)   2017-10-13 11:08:00
请勿擅自追加他人发言宗教法哪边有权无责? 请举例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7-10-13 14:04:00
罚责在哪里?恳请举例,谢谢。
作者: tikan (rx)   2017-10-13 15:58:00
草案阶段你可以打电话给相关民代,请他们补足或给予建议
楼主: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7-10-13 16:13:00
谢谢补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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