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关于帮客户登打传票内容

楼主: icarusk (kkKK)   2014-10-10 13:39:30
想请教一个问题
如果今天客户只签名就好
但某一天他的儿子女儿
跑回来大骂说银行A钱
说行员利用老人家看不清楚 明明只提八千 行员却打成一万八
请问该如何处理
金额今天是客户写的就没争议 笔迹看得出来
个人认为这种事 对行员弊 >>> 利
未来起争议
作者: b604191 (嫩晁)   2014-10-10 14:05:00
你说的这是事实,以前我在台新虽然可以口述交易但其实经理还是比较建议让客户自己写
作者: kutkin ( )   2014-10-10 17:36:00
请问,有任何契约规定除了签名之外 必须由双方书写吗?"我没看清楚"契约,从来就不是法律上用来抗辩的理由客户会去挑战银行 事实上的确也是银行在这方面落后产业大客户的传票都嘛自己电子套印了,反而收他们的单比较没压力,不用担心少写一个万 还是少写一个元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4-10-10 21:27:00
试问 上法院 法官会同情消费者 还是 金融业者?若要"完全"站得住脚,就让客户完全书写
作者: kutkin ( )   2014-10-10 22:48:00
书写与否跟是否要负责任如果扯上关系 那网购呢?各种定型化契约呢?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4-10-10 23:31:00
法律问题研讨会?意思表示 VS 消费者保护法? 普通法 特别法?
作者: kutkin ( )   2014-10-10 23:44:00
没人跟你研讨会,只是所谓的意思表示是否有拘泥于亲笔书写而已。你买东西有没有需要写上金额? 还是把钱交付就可以?
作者: b604191 (嫩晁)   2014-10-10 23:50:00
k大我能懂您的意思,但实际上就是曾经有客户会以此为理由和银行对抗,当然确实像你说的只要客户签名就该负责,但对银行来说是某种程度上的风险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4-10-10 23:57:00
意思错误表示?
作者: kutkin ( )   2014-10-11 01:24:00
客户要灰什么都可以灰的,不过法官不是这样认为的
作者: b604191 (嫩晁)   2014-10-11 02:59:00
k大...这不是法律问题,法律银行当然站得住脚,但关键就是这对银行来说是没意义的纷争你懂吗?这问题只是单纯的情理问题...客户站在营业厅大吵大闹总行客诉对分行来说就是很大的困扰了,谁和你弄到法官那...
作者: Pf2you (乡民在手 天下我有)   2014-10-11 09:24:00
这不是都连带责任的吗 ? 跟手不手写 电脑印不印都没关悉因为上面最后签名的都是经办 主管 甚至客户
作者: kutkin ( )   2014-10-13 07:59:00
所以b大是主张情理问题 那我只能说客户的不理性你不帮他写一样会有事既然要这样把客户的情绪摆第一的话 我认为就没办法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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