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仇CCR的现象

楼主: imacat (imacat)   2013-03-22 15:29:16
大体上同意。一点小小修正。
※ 引述《sopher1990 (sopher)》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WomenTalk 看板 #1G_FxNXB ]
: 作者: sopher1990 (sopher) 看板: WomenTalk
: 标题: Re: [讨论] 仇CCR的现象
: 时间: Mon Jan 21 16:39:46 2013
: 很多女生以为,我又对CCR没有兴趣,仇CCR现象骂的不是我这种女生,所以不干我的事。
: 错了,我认为仇CCR现象其实是一种对男女性自由的差别待遇,它本质上是一种性别歧视
: 。
: 仇CCR现象有一点很有趣的是,被批评的几乎都是台湾女性找外国男性,而不是台湾男性
: 找外国女性。虽然实际上台湾男性跟外国人结婚的数量多得多。也不乏台湾男性说自己偏
: 好日本女人,这些行为却不是仇CCR人士所关注的。
: 那为什么那些仇CCR的人却专注于女性跟外国人交往的部分呢?
: 因为他们心底认为:1.女人跟男人上床,就是男人赚到,女的吃亏。2.个人的性行为不是
: 个人问题,还是家族尊严、国家尊严的问题。
: 合并1.和2.,就可以得出3.假如女人跟外国男人上床,那就是为母国带来羞耻。假如男人
: 上了外国女人,那就是为国争光,代表本国比外国高上一截。所以女人理应乖乖的把身体
: 留给本国男人上,才不会丢了本国的脸。
: 所以台湾男人娶外国女人不在仇CCR者的批评之列,即使这些台湾男人很可能花了大把钱
: 才能上到这个女人。因为依照一般的想法,会用钱交换性的那一方,是权力较高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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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力的角度来看,掌握有“很有价值,让对方要用钱来买”的东西的一方,才是有权
力的一方。正因为对方没有权力,才要用钱来买权力。至于那些有权力的人,例如有婚
姻、伴侣,可以对伴侣行使婚姻权力的人,或是拥有更大名声、权力的人,不需要用钱
来买。
因为女人掌握社会认为“很有价值”,只能交给有权力的男人的“物品”,社会上才会
认为女人把这个物品用金钱卖出去的行为“很低贱”。前句的推论,限制了女人使用自
己的身体的方式,只能给有权力的男人。女人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使用主导权。
我不觉得妓女低贱。妓女只是把自己的身体的权力拿回来重新掌握而已,是权力较高的
一方。
: 比如说在性交易中,嫖客的地位比妓女高,因为是嫖客出钱,妓女是低贱的出卖肉体的人
: 。所以台湾男性娶外籍女性,代表了台湾的经济地位高于中国大陆、东南亚等国家,这是
: 为台湾争光,所以不需要被批评。
: 有时候,仇CCR者会掩盖自己是性别歧视者的事实,他们会说是因为那些女人的嘴脸太谄
: 媚、他们劈腿等等,但事实上,当台湾男性做了同样的事的时候,他们不会施以同样的关
: 注和批评。就像有同性恋勾引未成年人,就会引来大肆挞伐。表面上他们只是在攻击勾引
: 未成年人是错误的,但实际上当成年男性跟未成年女性上床的时候,他们的力道就小得多
: 了,甚至可能暗暗的觉得这个男的真是人生胜利组。他们骨子里就是歧视。
: 我不理解,就算那些CCR的女人很好上、用自己的热脸贴白人的冷屁股,那请问有什么不
: 对的? 假如CCR不是错误的,那CCR为什么会危及国家尊严? 他们不愿意承认他们认为女人
: 随便让男人上就是一种错误、淫荡的行为,反过来台湾男人上了外国女人就不是。
: 我再度重申,网络上的仇CCR现象,就是一种性别歧视。它不是只是在攻击CC的女性,它
: 是在歧视所有女性。它背面的前提是女性的性行为和性欲望理应受到比男性更多的束缚。
作者: august27 (南方小岛热呼呼)   2013-03-24 09:01:00
这个说法很有趣 不过这样又好像假设使用[金钱]的人是比较没有权力的一方?
作者: Arianrhod (stardust)   2013-03-24 09:49:00
我觉得掌握身体主控和诠释权并无法论证妓女整体是掌握权力的一方。这里可能还要再探究性交易的卖方心态而且客观上的权力架构可能也值得再商榷?
作者: sanzome (花花)   2013-03-24 10:34:00
同意楼上,且性交易不应架空于社会经济结构后来讨论内的剥削问题,毕竟性劳动确实也是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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