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一
P3-23
在写到羁押法的时候提到,“开拆而不阅览”。
https://i.imgur.com/uNpAVLm.jpg
https://i.imgur.com/gjd92HJ.jpg
但羁押法66二项却是规定
看守所人员得阅览其书信内容?
是不是应该把书中的
羁押法66条2项,2项这个部分拿掉
或者是改成66条1项,比较精准呢?
Q二
P3-22
https://i.imgur.com/5iHXDiP.jpg
这个地方是羁押法的草案吗?
现行(2020.1.15公布)羁押法好像没有相关规定?
https://i.imgur.com/7CuTFvD.jpg
谢谢各位大大
谢谢国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