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请教高考二级与三等的“暂准报名”/“暂准应考”的学历补缴时间及可否应考规定一
样吗?是否还存在?
1.有爬过版上的文和查询过考选部,
三等有人说是在考试第一节之前拿毕业证书缴验
2.也有版友说,是给予一个期限(如一个月内)或7/31前,查到的规定不同。
我查询104、105年二级简章也有相关规定,规定在该考试第一节前缴验,否则不予应考,
但近几年却找不到简章的类似规定?
想请教此规定是否仍在且缴验时间与三等同步?是当日第一节还是期限内补缴?
若无于该考试第一节缴验是不予应考还是能补缴后得计分?
请问近几年是否有参加二级缴验证书过的版友可指点迷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