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
2.记者署名:
郭美瑜
3.完整新闻标题:
夸张!行员37天内结婚4次离婚3次 银行不准假还遭罚
4.完整新闻内文:
为了想爽放32天婚假,台北市一名银行员竟在37天内,结了4婚,又离了3次!
这名银行员是去年4月6日结婚,先向公司申请了第一次8天婚假,婚假结束当天,没有上班
又办离婚,隔天立刻结婚,就这样连续跟同一人结了又离、共结婚4次、离婚3次,据此共
申请4次婚假共32天,但银行只核准第一次结婚的8天婚假。行员认为银行还欠他24天婚假
,愤而向北市劳动局提出检举,银行被认定违反《劳基法》裁罚2万元。银行则反控行员恶
意滥用婚假,提起诉愿。北市诉愿委员会认定,劳动局并没有调查行员是否滥用权利或违
反诚信原则就开罚,因此决定撤销原处分,要求劳动局60天内做出新处分,让银行翻案成
功。
对此北市劳动局晚间无奈表示,行员做法不合常理,但银行不合法,该局也只能依法开罚
银行, 近日已依《劳基法》做出新处分,仍认定银行违法《劳基法》。
依据劳工请假规则第2条规定:“劳工结婚者给予婚假8日,工资照给。”这名行员在去年4
月6日结婚,连同8天婚假及例假日共请了10天假,4月16日婚假期满,他就离婚,4月17日
又再登记结婚,同样请了8天婚假,4月28日二度离婚,隔天4月29日第三度结婚,连同婚假
与例假日又请了13天假,5月11日第三度离婚,同样又于隔天5月12日第四度结婚,再请婚
假8天。银行认为,行员这4结3离都是跟同一个人,只核准第一次8天的婚假。
行员却认为,他结婚4次,应该可以请32天婚假,不满银行只给第一次的8天婚假,却没有
依规定给予后续3次共24天婚假,愤而向北市劳动局检举,劳动局劳检后认为银行违反《劳
基法》,去年10月对银行裁罚2万元,并公布银行名称。
银行提起诉愿反驳,这名行员连续4次申请婚假,都是和同一人离婚后马上再结婚,实际上
根本不是要结婚,只是恶意滥用婚假,并非《劳基法》的请假正当事由,依法应属无效,
所以银行没准假,并要求对方上班,但该行员却没上班,已违反相关规定,因此请求诉愿
委员会撤销原处分。
诉愿委员会调查后认为,北市劳动局没有厘清该行员是否有滥用权利和违反诚信原则,也
没有厘清银行拒绝给行员婚假的适法性、可责性就对银行开罚,因此决定撤销原处分,并
要求北市劳动局重查后,再60天内重作处分。
律师林智群也在他的脸书分享这起案例,并指“这个案子里面,员工有权利滥用的问题,
劳工局处罚银行,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律师吴俊达也在脸书评论表示,“一、针对行员(劳工)检举部分,劳动局可以根据行政
罚法第8条但书,审酌个案中劳工请婚假有无权利滥用之情事,减轻或免除对银行(雇主)
之裁罚;二、针对行员(劳工)37天内结婚4次离婚3次,并申请婚假的权利滥用行为,雇
主应正式予以书面警告,以作为日后惩处、解雇之事证。”
(法庭中心、郭美瑜/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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