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教109年司法官公法的解答盲点 ???

楼主: oswiecim   2021-04-11 01:34:05
请教一下109年考上的版友 或是公法强者
我自己是会当天考完
回家就就重新照考卷上的标示 重新誊写一次
虽然没有百分之百完全重现
但最起码有七八成相同的把握
至少写到的重点 争点 应该是没错
所以对照考选部公布的解答 才有比较有把握可以正确检讨出缺点
自己民法跟商法已经有一套固定方式
分数也都固定5-6成
论述内容多寡 分段 应该还算中规中矩
分数优劣 自己大概都有个底
虽然自己没看过真正上榜者的答案论述内容 字数那些
但刑诉跟宪法 虽然也是用类似模式内容 却遇到很大瓶颈
希望请考上的版友不吝指教
就考选部之前诉讼中提到的评分标准
大概分了五级分数
1优 6-8成 正确答案 说明 适用 均正确
2良 5-6成 正确答案 说明 适用 不尽正确
3可 2-4成 正确答案 说明 适用 只简单说明
4劣 0-1成 错误答案 视说明 酌给分
5酌给分 偏题
就去年的宪法
人身自由那题 我只拿了3.2成的分数
但自己实在搞不太懂
我提了人身自由内涵
跟690、708、710的大致内容
然后套用进去
没有特别提参考答案中的狭义法院论述
及法律保留原则的意义
阅卷老师的评语则是写
不少人对人身自由的论述薄弱
未能区分相关大法官解释见解之异同
也有不少人只套用违宪审查公式,欠缺实质理论
自己想说人身自由 算是相对单纯 简单了
找欧律师的书来对 也没什么特殊考点
而人身自由的内涵差不多就那样
考试当下也认为大家分数应该都差不多 不是决胜题
所以分数出来之后也很意外
所以想请教 公法强者的答题 究竟是多了哪些东西呢 ???
是有协同意见书的内容也要补充上去吗 ??
还是不同意见的批判呢 ??
或是真的差在没写到 狭义法院 法律保留那部份呢 ??
阅卷评语中的论述薄弱 欠缺实质理论的地方
究竟要加强哪个点 ??
是真的是要花篇幅去区分大法官解释的异同 才算不薄弱吗 ??
刑诉的话 也有类似问题
觉得蛮普通的基本考题 分数却也不佳
自诉人那题 只拿3.6成
写到 不合法 违反严格证明 要转证人身分 诘问等等
但评语则说
有写到证人地位 诘问 就能拿到不错分数
多数人未写如何操作诘问程序 影响分数
我是在想
只有写到 证人地位 严格证明 诘问
其实所谓不错分数 只有3.6成
实际上并不算不错分数
不然就是我也写不够 不到位
但它的内涵 或是参考解答自己写的 也差不多只有那样
不解是还需要补强什么呢 ??
而操作程序的部分
评语是说
这是程序法考题 所以要分析到程序操作才会高分
这是很有鉴别度的命题 (感觉很自豪)
但 明明题目就只有 “本案程序是否合法?”
所以算是自己审题上有问题 ??
还是说真的没写到这部分 分数就不OK了 ??
另外鉴定证人那题
自己虽然有拿4.5成分数
有写出鉴定证人定义 要依照证人程序 不得拒却等
跟解答 及评语内容 差不多 (应该也就这样)
但实际上4.5成分数
并不到良级
对照评语内容
大概只能找到评语中可能的 回答内容不完整 的缺失
可是参考答案又也只有那么多
还是说真的还需要增加那些篇幅呢 ??
或是小题大作到什么程度才算完整呢 ??
万分感谢
作者: fragment1000 (吹头发)   2021-04-11 01:44:00
有涵摄吗?看你几乎没提到对案例事实的涵摄,涵摄没弄好分数差非常多因为把教科书的法理背出来实在不难
作者: smooth0920 (smoothEli)   2021-04-11 04:22:00
我觉得考宪法满忌讳把释字的东西照搬上考卷的,更别提协同、不同意见书只是个别学者见解。那题我点完相关释字内容之后就直接个人见解开始评论释字不足跟疑问之处然后涵摄本案,拿6成分数。
作者: davidhsu (球球)   2021-04-11 10:19:00
考完行有余力想检讨自己的考卷,其实可以阅卷,虽然老师多数不会写评语,但是他会画记作为阅卷或分数给予的纪录,可以约略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另外,也可以透过阅卷知道自己分数的分布,以个人经验,曾有两位老师同一题宪法试题给的分数相差20分,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论述可能有瑕疵,造成另一位老师不认同,再进行修正。小小经验,提供给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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