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如果申论题没答案,为什么会有全职考生?

楼主: gs1 (Zzzz...)   2021-03-02 19:27:00
其实不准阿 哈哈
一直都希望公布高分答案
不用公布正确答案
但至少跟大考中心的国文英文作文一样
公布优秀的答案
并且在旁边注解说明就可以了
之前律师考试 考生控告考选部的新闻
判决里面就有交代了
真多亏这位考生诉讼
不然很多东西都还是口耳相传 道听涂说 经验法则 生存者偏差
总之就是无法客观化
多数还是沦为主观的见解
像是某年的榜首 就自述高分关键 是提出自己的批判
!!! 懂了吧
简单讲 就是多数心得文
都还是自认为高分是怎样原因 但究竟是不是 无人知晓
大家都还是 "瞎子摸象" 这才是弊病关键
简单抽取判决中的一段
在不可阅览的证物中 记载系争子题之评分标准如下:
“优(16-20):答不构成犯罪;
正确说明属地主义,并正确适用;
正确说明商标法第97条之罪在主观上须明知,并正确说明理由。”
“良(12-15):答不构成犯罪;
对属地主义之说明或适用不尽详细;
对商标法第97条之明知要件之说明及适用不尽详细。”
“可(5-11):答不构成犯罪;
对适用属地主义,但只简单说明理由;
适用商标法第97条‘明知’要件,只简单说明理由。”
“劣(0-4):答构成犯罪,
视其理由酌予给分。”
“※倘论及‘真品平行输入’者,
可酌予给分。”
所以评分标准
第一 是有正确答案的
大家去阅卷过应该也知道 会被圈起来
第二 才是说明 跟适用 及理由
这位考生拿了15分跟3分
所以法官反推
不会同一个答案 又写成正确(不构成犯罪) 又是错误(构成犯罪)
所以阅卷老师
对作答内容的客观事实 错误认定
大家都期待考试公平
确实独门暗器也比早年传说 少了很多
但判决就血淋淋的揭开真相
直接写 阅卷老师未采一致标准 有恣意滥用的情事
很可怕吧~
(若是考生拿5分 那可能大家永远不知道真相了)
或许考生都一定有他该检讨的地方 不够努力等等
但考试改分制度
保证也一定有他的弊病在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1-03-02 22:47:00
然后第三阅直接将这位胆敢挑战的考生干掉
作者: kaibaemon (海马卫门)   2021-03-02 22:51:00
也就是说该题答构成犯罪,任你理由涵摄写得再好一样2分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3-03 00:59:00
把反对者解决掉就没有弊端
作者: nic1248 (小鲜肉)   2021-03-03 08:55:00
弊病出在提出弊病的人...
作者: morocoyaya (无)   2021-03-03 16:01:00
重阅后给予最低分。证明15是他赚到了。重阅要翻盘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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