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romtaiwan ()》之铭言:
: 因为记性真的很差
: 然后看到第二试考试规则
: 要把条文写出来?!
: 不能只引用第几条就好, 一定要一字不漏地写出完整条文吗?
: 记性差的人, 该如何准备司特?
: 因为非本科系
: 给自己5年的时间
: 目前安排
: 二年学分班
: 一年补习班
: 二年自习班
: 有机会吗?
: 还是自习时程要拉长?
小弟法律系在学生的浅见,有错请各位指正。
虽然律师司法官考试都会附法条,但我认为"记忆与背诵"仍是研读法律路途上所不可
避免的,甚至可说是基本功。
当然这种记忆不是指一字不漏的背起来,而是将关键概念予以记忆,才能于事实个案
中将各种概念与构成要件函摄(也就是适用)于社会生活事实中,进一步才有讨论法条
所引发的各种争议点的可能性。
若连基本的法条关键内容都需无时无刻翻法条,恐难以有效率的解决个案中的异同与
争议,更遑论诉讼上的攻防。
不可否认,清晰的逻辑思辩是法律人另一项必备的能力,但这必须建立在有一定程度
的记忆之基准点上,才能在一堆学说实务争议中思考出最适于个案的解法。
结论:一定程度的记忆能力仍是必要的,共勉之,我要去跟债总奋斗了QQQQQ
以上浅浅浅浅浅见,欢迎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