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人选蔡宗珍 研究德国党产法制
2019-05-27 11:06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总统府今对外公布名单,司法院祕书长吕太郎及考选部长蔡宗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长
杨惠钦、台大法律系教授谢铭洋将获提名为大法官。蔡宗珍2016年上任后,隔年突然修改
律师考试录取门槛,引起学生连署抗议;另她对于德国转型正义有所研究,撰写过《德国
统一后处理东德时期党产之法制析论》。
民进党政府制定“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 ”,以实现转型正义。但引
来国民党及相关团体严重反弹,认为侵害政党存续,有违宪疑虑。
除监察院声请释宪,被司法院大法官予以不受理之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议庭也就中投
、欣裕台被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案及妇联会被认定为附随组织案,两案各别声请释宪,
并裁定在大法官作出解释前停止审理。
合议庭认为,政党存续保障,应属宪法保留,关于政党财产的移转、禁止等事项,乃重大
影响政党存续,由仅具法律位阶的党产条例予以规范,显然违反宪法保留;以及党产会经
由听证程序,作成处分禁止、移转政党及附随组织的财产,侵犯司法权,违反权力分立及
正当法律程序。
我国党产条例有部分参考德国清查前东德共党党产立法经验,拥有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
士的蔡宗珍,在这方面有所研究,撰写过《德国统一后处理东德时期党产之法制析论》。
她曾受访表示,两德统一后,新德国进行的清查党产工作包含回复现状,还给人民,例如
在统一条约中明定,所归还国家的党产,必须适用于东德地区的经济重建,也就是“专款
专用”原则。
列入清查时间,是从东德建国起始,到1989年10月7日的“基准日”,这中间属于政党或
相关附属组织的财产,都必须进行清算与交付信托。
为避免政党趁机脱产,如果是基准日后取得的政党财产,是属于基准日前的“替代财产”
,例如透过非法变卖洗钱等“恶意脱产”方式,也必须纳入清查范围,但不会向第三者追
讨,除非可以证明彼此间有通谋行为。
她强调,订定“基准日”非常重要,因为类似这种财产清算或正义重建行为,不能也不是
针对“人”或“法律行为”,而是针对财产本身,讲白一点就是,如果在“基准日”的前
一天,财产转手,政府原则上已不能够再要,这才符合法治国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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