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226第一项之赔偿与解除契约之问题

楼主: ae585jim (小黄)   2019-06-19 02:42:49
各位好 小的有问题想要请益
在可归责于债务人的情况下 债权人得依照226请求
履行利益之赔偿
假如甲卖给乙A物100元 隔天乙去卖给丙150元
因可归责于甲致给付不能
此时乙可以请求履行利益损害赔偿额
应该是“转售A物之所失利益150元”吧
又有226情形时乙可以解除契约并且不影响226损
害赔偿 解除契约后要259回复原状 乙归还A物
甲归还“价金100元”
这样子乙拿到了250元ㄝ??
如果不解除契约仅依照226请求损赔然后继续为对
待给付的话乙只拿到“100元的A物+50元损害赔偿”
感觉很怪 请问我是哪里推论错了呢?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9-06-19 03:51:00
所失利益应该是50元吧
作者: phoenix10 (凰疯过烬)   2019-06-19 08:13:00
乙也要换丙钱吧?所以乙身上最后不会有250觉得一楼是对的
作者: bluetory99 (BLUETORY)   2019-06-19 08:45:00
所失利益50而已最终拿到100价金+50所失利益
作者: BoatLord (船老大)   2019-06-19 09:55:00
我怎看都是[email protected]@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19-06-19 13:26:00
#1SdZIUbr (Examination)你最终就是两个结果,解约拿回100块或付100块让对方赔你150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9-06-20 12:08:00
卖150不是赚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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