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总问题

楼主: kobe30732 (Athena Raider)   2019-01-15 14:10:34
各位前辈先进好
想请问一题刑总+窃盗的题目
甲缺钱花用,锁定有钱之友人乙所有之珠宝,想要偷窃。乙听闻风声,于是将珠宝换成石
头放入保险箱中,果不然夜里甲入宅行窃,将保险箱中的石头全带走,问甲的刑责?
有看过考古题
如果情况是,甲伸手进乙的包包,结果里面是空的,就是已着手成立窃盗未遂然后讨论不
能未遂
但这题是想偷A结果偷成B
是否需要讨论主客观不一致的客体错误情况?
小弟浅见是认为窃盗罪保护的财产法益
石头对乙来说并无任何经济价值及法益上的保护需求
因此不构成既遂,但仍着手成立加重窃盗未遂
最后讨论不能未遂,但甲仅是单纯误认事实,因此单纯系障碍未遂
读得有点混淆
还请前辈们指点
感激不尽
作者: GGOPEN (狄会贵)   2019-01-15 15:10:00
这地特题目吧我觉得既遂未遂都有讨论空间看哪个好写
作者: austin72905   2019-01-15 16:19:00
作者: kevin0727a (留心天尊)   2019-01-15 17:16:00
小弟认为1.不成立加重窃盗既遂,偷懒写法可以直接写乙已事先掉包为无价值之石头,故其财产法益未受侵害2.成立加重窃盗未遂 甲主观有故意跟意图,客观上已着手,接着讨论一下不能未遂3.还可以写纵石头亦可作为窃盗罪之客体,惟甲主观上无对石头不法所有意图,故针对石头部分不成立加重窃盗罪以上浅见,有错帮忙指正不成立既遂,小弟觉得是在客观构成要件讨论
作者: kissa8443 (诚诚)   2019-01-15 23:25:00
客观构成要件 着手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9-01-15 23:40:00
窃盗罪是结果犯 保护的应该是他人对物的持有关系 物的价值为何应非所问 否则无非是鼓励他人窃取他人无价值之物
作者: CHOBITS729 (ChobitS)   2019-01-16 12:39:00
刚刚看完书有点小见解有关可罚之违法性部分提到虽然本案中被偷之石头为不具价值之物品具有被害法益轻微性 惟本案中犯人一侵入家中的并开启保险箱之行为依然不具备行为脱逸轻微性故若此案将以被偷物品为石头不具备实质价值而为而判断为不具有实质违法性的话将使罪刑法定之内涵将荡然无存本例应为窃盗既遂较合理我是觉得要讨论未遂太牵强了已经侵入住宅并打开保险箱不管是主观或是客观还是重大无知都很难解释未遂吧这两题有一个很大差别是有没有拿走东西所以一个既遂一个未遂
作者: eugene0813   2019-01-16 13:07:00
客体不能,有危险,普通未遂。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烟雨斜)   2019-01-22 11:45:00
可罚违法性内实质违法性问题构成要件该当,不能阻却违法,但法益轻微因此是第二阶排除,诉讼上给予不或缓起诉结束74台上4225判例既然法益轻微都可以排除,无财产价值当然更可以并非打击错误,而是客体错误,不阻却故意顶多是以上这些东西可以写至于客体能不能有没有危险,是用来嘲笑不能未遂的编排一下,卯起来写,应该可以有一页半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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