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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demo (桃园死忠老牛迷)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误将女友当山猪射杀 男子过失致死送办
时间: Fri Jul 6 21:40:48 2018
自由时报 2018-07-06 12:19
〔记者魏瑾筠/桃园报导〕误把女友当山猪!桃园市大溪区61岁林姓妇人于4日晚间11点多,和同龄陈姓男友及男友堂弟,相约到山上打猎,不料,林妇反光的瞳孔被陈男误认是“山猪的眼睛”,不幸遭陈男一枪射中毙命。警方依过失致死等罪嫌将陈男移送法办,由于林妇是返回桃园大溪住处拔管,由桃园地检署检察官代为相验,检方昨天复讯后裁定陈男限制住居后请回。
检警相验林妇遗体,初步发现林妇身中1枪,预计于下周四下午解剖遗体,查明死因;后续会进行鉴验程序,确定确切开枪的枪枝,而林妇家属无异议,表示不会提告;桃检则表示,待解剖报告出炉后,全案会移回苗栗地检署做后续侦办。
检警调查,4日晚间11点多,由陈男驾驶自小客车,载着林妇及堂弟到苗栗县造桥乡上山打猎,陈嫌将车子停妥后独自一人上山寻找猎物,不料,陈嫌用头灯看见下方有疑似瞳孔的反光一动也不动,以为是山猪,随即开枪射击,不久就听到堂弟在山下大喊“射到人啦”,才知自己铸下大祸,紧急将血流满脸的女友送医急救但仍回天乏术。
警方另在陈男的车上查获黑色及咖啡色各1把无照猎枪、10厘米钢珠58颗、11厘米钢珠46颗、未击发的45颗加长型火药喜得钉及一颗击发的喜得钉,讯后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移送法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80013
刑法考题,客体错误真实案例。
不等价客体错误。
法定符合说 具体符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