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看不懂...(民法之释义与编纂)

楼主: dosandonts (Catalano is A+)   2018-05-05 11:13:46
这本书: 民法之释义与编纂 元照出版
上面有好几个地方我看不懂
1.
(P.165)
在法定要式的情况, 只有中断缔约严重违反诚信, 才有可能成立信赖稳害赔偿请求权;
如果中断缔约是基于重大事由, 则中断者一定不负信赖损害赔偿义务.
=> 什么是"严重违反诚信", 什么是"基于重大事由"
违反诚信就是违反了, 严重违反是在说????
重大事由不就是违反诚信吗? 法条有讲"重大事由"是哪几项吗?
2.
(P.166)
按民法第91条、第110条及第247条第1项都规定了自己的信赖对象, 且限定自身于该对象:
"信其意思表示为有效" "善意" "信契约为有效", 民法第245条之1第1项也规定了自己的
信赖对象, 且限定自身于该对象, 亦即"信契约能成立"
=> 什么叫规定了自己的"信赖对象"?? 限定自身的意思是??? 举那些引号里的法律条文
说"亦即".......嗯 什么意思?
3.
(P.154~155)
民法第245条之1规定是否只适用在契约不成立的情形? 关于这项问题的答案, 有肯定与
否定见解.
=> 肯定是讲什么? 否定是讲什么? 都没讲.
若认为, 契约成立时, 这条规定并无适用的余地, 则法律行为无效就不是信赖损害赔偿
请求权的成立要件, 法律行为无效或不成立才是其成立要件.
=> 这句话是在绕口令吗?? 法律行为无效+不成立 不是有包含法律行为无效吗?
竟然先否认无效非要件, 又说无效或不成立才是要件.....讲话是这样讲的吗?
4.
(P.155)
德国民法第284条关于徒劳费用赔偿的规定, 属于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的性质.
这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其中一个成立要件是, 债权人享有损害赔偿替代给付请求权.
换句话说,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这项请求权的成立要件.
=> 最后一句不是废话吗? 而且跟前面论述也不搭嘎, 没有因果关系.
再者, 无论在债务法现代化法施行前或施行后, 德国联邦法院都认为, 纵使契约有效成立
, 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能成立.
=> 怎么自打嘴巴了呢? 前面好几篇在说契约无效才是信赖利益的发生, 这里又打枪?
尽管如此, 无论在债务法现代化法施行前或施行后, 都有认为, 契约无效是信赖损害赔偿
请求权的成立要件.
=> 本来契约无效就是信赖利益的发生阿 什么叫尽管如此 又干麻讲无论施行前施行后?
其次, 通说认为, 德国民法第311条第2项及第3项关于缔约上过失的规定, 不只适用在
法律行为无效或不成立的情形, 也适用在法律行为成立且生效的情形.
=> 这段话天外飞来一笔, 信赖利益跟缔约上过失跟法律行为无效或不成立全搅在一起?
然后书上竟然在P.156开始讲民法第113条规定实属赘文................. ==
我真的没办法读懂书本变成这样子的逻辑.............
这样我如何考得上律师?
逻辑都不通, 然后又天外飞来一笔, 又自创词汇, 又翻译外国法条...............==
无语问苍天
您看的懂吗??? 谢谢
作者: AmamiHaruka (天海春香)   2018-05-05 11:20:00
那你为什么要看这个准备律师
作者: joshua0170 (蜈蚣蜈蚣)   2018-05-05 11:22:00
书看不顺眼换一本 有时候是单纯不对tone的问题另外同一楼 考律师看这个干嘛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8-05-05 11:52:00
下面一位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国毅)   2018-05-05 12:29:00
那句 这样我如何考得上律师?我快笑死为啥不换本
作者: pk0943 (.)   2018-05-05 12:40:00
建议大家去a一下原po,以免浪费宝贵的时间http://goo.gl/2LP1jQ ptt乡民百科有介绍中姊姊这号名人
作者: ParaTuAmor (ParaTuAmor)   2018-05-05 12:50:00
中姊姊是认真发问,不用这么不友善吧
作者: chris920309 (...)   2018-05-05 12:51:00
中姐姐!!!!!!!您到底是来??????????
作者: sonrisalsh (桑丽莎)   2018-05-05 12:59:00
中姊姊 从入门的开始吧
作者: m1052000 (板桥デブ)   2018-05-05 13:12:00
姐 法律不是这样读的 先建立体系吧
作者: joshua0170 (蜈蚣蜈蚣)   2018-05-05 13:14:00
乡民百科那介绍详细到夸张耶
作者: adrian1993 (Yoshimura)   2018-05-05 14:00:00
要嘛就是你资料不够,要嘛就是你不去看注释还有注释提到的文章,一直吐槽是干嘛
作者: qoo53895 (阿康)   2018-05-05 14:48:00
别再看这种不合自己胃口的书了 快考试了 不要浪费时间
作者: bulkatho (潜龙宅影)   2018-05-05 15:30:00
板主????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8-05-05 15:42:00
先推发哥,待会补嘘中姊姊
作者: JustSa   2018-05-05 15:50:00
中姊姊原来是学姊啊!
作者: dancesoul520 (女,力)   2018-05-05 15:55:00
我觉得中姊姊考上法研很威呀
作者: zakijudelo (阿尔~法~)   2018-05-05 17:39:00
这么精彩的人生已经够了,还要考什么律师啊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18-05-05 20:23:00
姊姊读书读这么细是不行的
作者: verwaltung (正港查埔子)   2018-05-05 22:48:00
那请您帮老师顺稿如何?顺完您自然就能够明白书中这些段落所要表达的意涵了。
作者: zakijudelo (阿尔~法~)   2018-05-05 23:20:00
而且既然已经是法研所毕业的人,总该知道哪些书有备考价值,哪些没有吧!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5-06 02:24:00
回到你的目的(考试)而言 这本书本来就不适合考试吧读书除了内文之外 读一下序言 看作者默认的阅读对象是谁这本书明显不是给考生用的啊~ 内容应该是蒐集各论文改写的你说的两三段内文矛盾 会不会根本是引用不同文章?肯定说否定说的细节 可能在书本的引用论文里面有啊一本书整理内容 又不会把所有引文都放进去...
作者: lulupig (一只猪噜)   2018-05-06 15:05:00
乡民百科也太好笑
作者: Imagine15 (ImaGaIn843)   2018-05-06 23:08:00
如同上面的人所说,还是先建立体系吧而且肯否两说都已经注在书下面了给你看了,请问原po对此还有什么意见吗?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会问这种很基本的问题...关于这种肯否两说注在书下面的方式,很多书上都是这样子的,你是不是补习班的书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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