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pfish (fish)
2017-11-29 19:16:01、 声请调解项目
ꂠ一、民事纠纷事件
ꂠꂠꂠ二、告诉乃论刑事事件
三、不得调解事项
民刑事件已在第一审法院辩论终结者,不得声请调解﹝乡镇市调解条例第10条第三项﹞。
保护令事件不得进行调解或和解﹝家庭暴力防制法第13条第七项﹞。
结婚、离婚事件﹝民法第1049、1050、1052条﹞。
子女之收养、亲权行使、监护权(如履行同居、断绝父子关系等)等事件﹝民法第1055、10
79、1094条﹞。
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调解事件。
II.声请流程:离婚属于强制调解事件,除有特殊情形外,皆依规定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
不知道离婚到底是能调解,还是不能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