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民总法律行为

楼主: fullspeed (Linlin)   2017-11-29 18:00:28
各位好!
最近上民法总则的课,目前上到 法律行为 这个单元,听完课和复习后还是觉得很复杂,
观念还是很模糊,没架构,不知是怎么区分的。
像是:
1.债权行为 为何为(负担行为)?
2.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 为何为(处分行为)?
之后又接到 要因行为、不要因行为?
请问这部分该如何理解呢?
[课业] 国考课业相关问题,历届考题的讨论,如学理观念的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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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0219 (废文小鲁)   2017-11-29 20:07:00
要因性无因性是特性
作者: yang36835 (yang36835)   2017-11-29 20:30:00
债权行为为何是负担行为,你可以从买卖契约去想像,买方取得请求交付标的物的权利,但同时负担给付金钱的义债权行为为何是负担行为,你可以从买卖契约去想像,买方取得请求交付标的物的权利,但同时负担给付金钱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但同时也取得请求买方给付金钱的权利,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一个债权行为的成立,同时使双方取得权利,互负义务,故债权行为系负担行为,以上拙见供你参考
作者: EOMing (敏)   2017-11-29 23:37:00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无因性理论 民法3个最最基本概念民法初学 恒感困惑不易理解 有经验舵手亦难免触礁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12-08 22:32:00
泽鉴4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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