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律师考试规则部分条文修正通过

楼主: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17-08-11 19:48:19
看到考选部这样改,根本无视考生的权益,真的十分令人气愤。
一来,
律师是资格考,又并非考上之后就飞黄腾达,或是像公务员一样的铁饭碗到手,一辈子不愁吃穿。
更严重的浪费几千名学子人生最精华的几年,在国考海洋中飘泊,让人力在那边空转。
二来,
也有许多教授都表态支持提高律师的录取率。
之前立法院邀请学生去参与律师考试改革会议,印象中,学生也都是纷纷表示应许多良好意见。
结果最后的变革的结果,竟然选择对考生最不利的方案。
考试院根本无视专家学者及考生的意见,蛮干到底。
板上应该不乏有具领袖能力的人才,有没有人愿意号召广大的考生,集体游行抗议陈情的,小鲁绝对参与到底。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7-08-11 20:03:00
现在台湾讲得不是道理,而是谁能给政府压力,考生多向反核学学,不然就像拥核的一样,不上街头就不被当一回事
作者: yang1026   2017-08-11 20:04:00
之前就有串连了 你没去连署吗
楼主: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17-08-11 20:10:00
我说的是上街抗议,串联效果不大吧?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7-08-11 20:11:00
笑了,串连是有三小路用?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0:26:00
上街抗议,最好是到考选部前,媒体版面愈大愈有效。执政者只在乎选票,动员人数愈多愈有用。法律系所在学学生起码两、三万人,其实是最能动员的。天助自助者,书面连串都没什么屁用,上媒体能博到版面,用空拍机拍下来,整条街都是人,官员们才会重视你们的声音。
作者: dennis355032 (启丸)   2017-08-11 20:33:00
推楼上建言,此时此刻只有团结才有被重视的可能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7-08-11 20:33:00
其实还是有机会啦 行政命令要通过要立法院备查 现在打给立委也许还有救打给国昌老师之类的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0:34:00
          不如打电话给李建良算了。立法院民进党过半,但这搞不好本来就是民进党跟律师界乔好的东西。
作者: kimurasho   2017-08-11 20:45:00
应该要占领凯道大家才能感受到考生的怒吼!明明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却总是视若无睹,要改大家一起改!从现在的律师开始才能让人心服口服!短时间内一直修改考试录取资格及方式,正当性明显不足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0:50:00
考生约一万,法律系所在学学生约两万,由各校法律系学会串连上街头可能比较容易一点。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荣)   2017-08-11 20:52:00
论述是可以把考选部打的不要不要 有没有人要动员而已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0:53:00
考生大概会等九月一试放榜后才有空,而一试通过的人会准备二试。所以由各校法律系学会去串连比较容易,而且他们人数多。
作者: kimurasho   2017-08-11 20:57:00
考生不能再沉默了!就是一直沉默才老是被当弱势!这次不反击,说不定下次会被改得更夸张!他们会认为考生只会在国考版上"该","该"一阵子就没事了!
作者: dennis355032 (启丸)   2017-08-11 21:01:00
先前的东吴系学会不知道有没有看到相关讯息,也许可以请他们发起号召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1:05:00
考生可以联络毕业学校的法律系学会干部,请他们串连、发起上街头的活动。各校法律系学会串连选一天上街头,看是考选部前还是凯道上。避开有重大活动或国考的日期,不然版面会较小或焦点被模糊。就维持现有考试制度就好了,因为目前差不多9.XX%,跟99年前的8%是有差多少?真要调降及格率为8%,也应该用一试前28.3%、二试前28.3%这种比例及格制的方式。
作者: Mina1211 (米娜女士)   2017-08-11 21:12:00
连过渡期间不给,真的很夸张!一起抗议占领凯道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1:13:00
而且应该至少要有两年的缓冲期。
作者: kimurasho   2017-08-11 21:14:00
考生不是输不起,也不一定是考不上(以后的事谁说得准)更不是反对改制,我们只是无法接受一直改却无法提出一个让所有考生心服口服的理由,而且这种改制不仅不合理更是完全不尊重考生的方式,难道还没考上律师就必须接受所有的不合理吗?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1:18:00
国家考试制度的重大变革,不应该是少数人与利益团体代表密室协商就决定,更何况没有任何的过渡期。唸法律的人结果连自己考试的权益都无法捍卫的话,将来怎么去捍卫你当事人的权益?
作者: bbf811tw (北斗星之影)   2017-08-11 21:19:00
学者不是最爱喊程序保障?碰到国家考试就转弯?
作者: kimurasho   2017-08-11 21:20:00
连一个考试制度都用一种近乎黑箱作业的方式逼考生吞下
作者: saber735376 (姬翎)   2017-08-11 21:20:00
支持上街抗争,真的很后悔投民进党,连考生都下的了手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7-08-11 21:20:00
打给国昌老师 当年参与太阳花的律师多数都是年轻派的
作者: kimurasho   2017-08-11 21:21:00
还说什么民主国家!?根本跟共匪没两样!
作者: Mina1211 (米娜女士)   2017-08-11 21:22:00
把它推爆啦
作者: juanh (faryee)   2017-08-11 21:24:00
推,希望各校系学会有动作
作者: kimurasho   2017-08-11 21:25:00
所有的律师当初不是都当过考生?!为什么一考上后就完全忘记自己当初准备考试时的辛苦与辛酸!?然后再来看扁考生.....我实在无法理解!
作者: bebi (none)   2017-08-11 21:28:00
我猜考上不讲话的 是因为很多人觉得400不难吧 不代表看扁
作者: azraelhanyue (hanyue)   2017-08-11 21:30:00
泪推
作者: osee (os)   2017-08-11 21:33:00
鸟为食亡 当初要开放律师%数 好听是教授顾虑学生出路 也有直接讲白了 连律师证照都那么难考 法律系迟早会走向黑暗未来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1:34:00
考生直接联络认识的在学法律系所的学生或学弟妹,请他们上来看文章,才会知道严重性。上次许多法律系系学会发声明,考选部根本就不鸟你们,这次直接上街头吧!
作者: osee (os)   2017-08-11 21:35:00
只能说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只是看谁讲话声音大而已 没人高尚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8-11 21:36:00
这种考试制度实施的话,我真的会建议高中生不要唸法律系。
作者: bebi (none)   2017-08-11 21:40:00
说句不好听的 会去建议高中生的都是考上且有实绩的你的建议真的没有那么重要
作者: nk10 (筑梦踏实)   2017-08-11 21:41:00
近六年来针对律师一改再改,根本有病
作者: magician8 (林老师卡好咧)   2017-08-11 21:51:00
抗议多了政府只会麻痺无感 干脆一次抗议到底 法律系毕业直接发给律师执照 大家说好噗好
作者: jiang2358 (jiang2358)   2017-08-11 21:51:00
听一堆老屁股的,反而是权益被影响最大的考生被陌视
作者: imhank (Hank)   2017-08-11 22:32:00
涙堆+1
作者: Hatewoman (专业仇女宅)   2017-08-11 23:31:00
其实可以考虑立院职权行使法60条立法院可以否决考试院的行政命令的如果串连得够多人,搞不好有机会废掉这条法规命令
作者: shiryuki (Rei)   2017-08-11 23:39:00
同bebi大
作者: john91018 (JoJoå°‡)   2017-08-12 00:07:00
要上街头我绝对支持而且参与,顺便在静坐时开读书会讨论XD
作者: kempmarvel (克里米亚的屁股)   2017-08-12 01:36:00
,怒
作者: inni (不要再骂我了)   2017-08-12 08:01:00
当年董保城改成33%*33%有给过谁心服口服的理由?
作者: zx020456 (xxxxxxx)   2017-08-12 08:45:00
作者: kimurasho   2017-08-12 09:42:00
不就因为不用理由,或随便敷衍才让考选部食随知味,想改就改?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08-12 10:14:00
400真的没多难啊……不然回复8%,这个更容易达到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荣)   2017-08-12 10:26:00
就已经说了 102 100 99 400不到2.4% 难与否假命题难度影响太大 同样400 可能是800名也可能是200内 不如改比例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8-12 10:32:00
但旧制、新制(一二试)有总分上的差异,旧制的过半及格分数与新制也不必然等值。考选部应该要提出100年起扣掉国文、104年起扣掉国文及选试科目后,有拿过半分数的考生人数数据,至少让考生心中有个底(在给分标准一样的前提下)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荣)   2017-08-12 10:34:00
可以去看我上篇文差只在商法 折半算连203名都不过门槛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8-12 10:38:00
只有学过一点点应用统计,但我认为还是要有整体考生数据,抽五个是目前能做到的试算,但样本数多一些会比较好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08-12 11:00:00
所以就调降成8%或者6%比较好,这样折衷平衡一下,两边皆大欢喜,对考生也不算过苛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荣)   2017-08-12 11:03:00
本来就是 现在是业界担心改很松砍太少 考生担心出冷题难掌握 400分根本就只是一个 律师好歹要50这种没依据的的意识形态作祟 改成这样两边都不安定 业界无法预期未来增加人数 考生无法预期努力是否就可以上依我看就当初怎么调到11就照那顺序调回去8几年最后6对现在考生没不公 业界应该也可以接受长期人数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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