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tm978952 (感冒用斯斯)
2017-08-11 15:39:55不好意思又来问问题
想要问一下有关教师与公务员的一些问题
目前自己所知道的是
根据“广义”的公务员服务法
公立学校“未”兼行政职之教师不是公务员
那么
(1)公立学校“未”兼行政职教师适用于最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公务员吗
(2),公立学校“有”兼行政职的教师适用于狭义的“公务人员惩戒法”中所规定的公务员吗
(3)私立学校“有”兼行政职的教师算公务员吗
(4)私立学校“未”兼行政职教师适用于最广义的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公务员吗
觉得这问题困扰一阵子了
先谢谢大家~~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7-08-11 15:56:00
公务人员惩戒法?!?
提出个人见解,有错请指教1:国赔法公务员至少需要依法执行职务,教师一般如无行政职应只有教学?且既无行政职,应该也不会有对其他人做行政处分产生国赔的情况,所以个人认为不是2:狭义应该是公务人员任用法吧?任用法专指国家考试及格的文官,所以教师兼行政职也不是,如果是惩戒法,那就有适用3:公服法公务员是领有俸给的文职或武职人员,私立学校的老师不是其中之一,应该不是4:不是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7-08-11 15:59:00
1.一定适用国赔法....有判决的@@
另外建议原po,先把为何要进行分类的原因了解一下,跟分类的要素记一下T大,未兼行政职的教师,有适用国赔法,能提供一下吗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7-08-11 16:07:00
作者: tt857 2017-08-11 16:09:00
楼上正解
作者: tarantula610 (冲车大将军) 2017-08-11 16:16:00
大家一起讨论而已XD私立学校教师聘任..有公私法契约之意见,实务是是定性民事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