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大法官解释499国大延任

楼主: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2017-08-10 08:58:39
※ 引述《Avriljamie (艾洁)》之铭言:
: http://i.imgur.com/iiDZwm9.jpg
: 请问55题的答案是给错还是本来就是违背比例原则?
: 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不能选C?
: 谢谢大家~~~
该题出处为102年消防警察四等的法学知识,答案为A无误。
A选项只是出来混淆视听,该号解释跟比例原则“没有关系”,所以也没有违反与否的
问题。
B选项:按国民主权原则,民意代表之权限,应直接源自国民之授权,是以代议民主之正当性,在
于民意代表行使选民赋予之职权须遵守与选民约定,任期届满,除有不能改选之正当理由
外应即改选,乃约定之首要者,否则将失其代表性。(释261参照)
C选项:自己决定自己是否延任,当然违反利益回避原则。
D选项:真的需要解释D选项吗
作者: Avriljamie (艾洁)   2017-08-10 09:29:00
抱歉耍笨让你特地回一篇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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