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cid99 (习得乐观)
2017-08-09 21:06:52行政法在不确定法律概念上,大多以释字553号判断该事件之审查密度(标准),读到其中一个审查标准不是很懂,
“事件之性质影响审查之密度,单纯不确定法律概念之解释与同时涉及科技、环保、医药、能力或学识测验者,对原判断之尊重即有差异。又其判断若涉及…。”
中文很奇妙,明明每一个字你都懂,但大法官却可以把字凑在一起让你看不懂,也蛮厉害的XDD
我主要是想把这句话浓缩的短ㄧ点,但不太懂句点前半段的意思…疑问点:
1.“单纯”不确定法律概念跟不确定法律概念有什么不同?
2.单纯不确定法律概念…“与”?
3.“对原判断之尊重”即有限制?
???
是否有板友可以帮忙白话ㄧ下呢?ㄧ直抓不到这句话的核心
非常感谢:))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7-08-09 21:30:00单纯不确定法律概念 与单纯不确定法律概念同时涉及专业判段部分者 有差异漏打 [的解释上有所差异]
作者:
mychat (天堂与套房)
2017-08-09 21:34:00我觉得症结点不是断句 还有个别文字在说什么而是你根本不知道判断余地 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容所以才会前后文 要变成一个字一个字去拆解判读 我猜的拉不同的事务会影响到审查密度 而就不确定法律概念如涉及医药环保等专业事项 对原机关之专业判断尊重程度就有差异这样吗??? 不过我如果考试 我不会去这样写行政法院原则就不确定法律概念可以审查 但如涉及环保医药等专业事项 此时法院应尊重行政官之判断余地 例外于有如组织不合法...等等(释字462 553参照) 法院则仍~~~~行政机关(打成行政官了 呵呵)那7个(吧)判断标准 千万不要花时间的全部抄上去 写不完的建议你就是自己 想个一两行可以浓缩的写法吧
所谓“对原判断之尊重即有差异”,意思是,如果涉及越专业的事情,对原做成的判断就要越尊重。至于一般领域,稍微不用给予尊重就没关系(疑?)
作者: harry8374 (阿浩) 2017-08-09 23:38:00
#553是审查密度的问题白话点就审判时的宽严程度例如独任制做的决定就要严格点审合议制的就不用像科技等审判余地事项审查密度就比较低审查密度高审查越严格反之
作者:
jaggur (畜生不要吵2.0)
2017-08-10 00:35:00四个字:尊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