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各位前辈,小弟我又有问题来问各位了,刚刚在做
题目时,看到这问题,看了解答后觉得怪怪的,美
容师不也算专门职业或技术人员吗?为何不属于应
考试之范围?
请各位大大帮忙解惑,谢谢各位大大了!
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意旨,关于宪法第 18 条应考
试、服公职之权利,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禁止曾因过失而受刑之宣告者报考国军志愿役专
业预备军官,已牴触人民服公职之保障
(B)人民参加考试取得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之权利,非属应考试权之保障范畴
(C)公务人员之退休金请求等权利,非属服公职权之
保障范畴
(D)美容师考试亦属宪法第 18 条所称之应考试范围
正解: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