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报]身心障碍考试五等考试电脑打字注意事项

楼主: wer11 (小陈)   2017-04-02 11:52:13
※ [本文转录自 Disabled 看板 #1Ou7Gsbl ]
作者: wer11 (小陈) 看板: Disabled
标题: [情报]身心障碍考试五等考试电脑打字注意事项
时间: Sun Apr 2 11:47:00 2017
106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五等考试电脑打字
类科实地测验(电脑文书处理)应考人应行注意事项
一、考试地点:于台北、台中、高雄、宜兰、花莲、台东 6 考区同时
举行。
二、考试时间:106 年 4 月 15 日(星期六)下午 1 时起,分梯次举行
依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规则规定,本考试五等考
试电脑打字类科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百分之六十,实地测验成绩占
百分之四十,实地测验成绩未满六十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中文输入标点符号,以符合 BIG 5 码标准之全型标点符号
为限。本科目评分标准为:
(一)每分钟字数 30 个字者为 60 分,超过 1 个字加 0.4 分,少 1 个
字扣 2 分。加分至满 100 分;扣分至 0 分为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错误,应予扣分:
1、漏打(应输入而未输入者)。
2、多打(不应输入而输入者)。
3、错打(输入错别字者)。
4、未依照试题于每列输入 32 字后按“Enter”键换列者。
(三)整列未打者,该列不评分。
七、应考人进入实地测验试场后,请依入场证号码入座,并将入场证
[每分钟30个字就可以有60分了 超过 1 个字加 0.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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