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3061&c=105070
考选部 保训会书函 终于又上传了~
※二、三等考试正额录取:
消防类科 106年1月16日 内政部消防署训练中心
以外各类 106年2月15日 中央警察大学
※四等考试正额录取:
行政警察 106年1月16日 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总队、第四总队、第五总队
水上警察 106年1月16日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总局人员研习中心
消防警察 106年1月16日 内政部消防署训练中心
1.保留受训资格申请须于报到日14日前 ,请收到信就马上申请,免得出问题了。
2.另通讯资料有异动要寄回去,无异动无须寄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