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政府依职权发布命令,规定该市内所有之商店除非获得特许,否则皆须于晚上8点
钟停止营业休息,不得逾时营业。甲市之便利商店经营者A不服该命令,下列叙述,何者
正确?
(A)得迳向大法官声请宣告该命令违宪
(B)得迳向管辖之高等行政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命令
(C)得向管辖之高等行政法院起诉,请求行政法院向大法官声请宣告该命令违宪
(D)不得对该命令提起诉愿、行政诉讼,亦不得迳向大法官声请宣告该命令违宪
这是题组中的第二题,我看阿摩下面的讨论提到人民声请释宪的条件要经过终局
判决然后认为这判决依循的法律违宪才可以声请,所以D选项最后一部分没问题
又因为该职权命令违反宪法上的法律保留原则,所以当然无效,也就不存在行政
处分,A不能对此命令提出诉愿、行政诉讼,只能针对基于这个命令所作的罚锾
这个行政处分才能提起。
但是我想问人民都没有针对这个命令的救济方式吗?请愿可以吗?
又如果B原本每周2,5加班到八点下班都会在回家路上转至A的便利商店购买食物
、饮品食用,因市政府发布此一命令后认为商店在原本转过去的时段已经停止营
业,便不再前往。
在这种状况下A算不算已经因为这个无效的命令受到侵害?能提起什么样的救济?